词条 | 南面官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南面官分类:【传统文化】 辽代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官。契丹于五代时,疆土增广,汉族人口日繁,因而仿唐代制度,设南面以统治,至世宗天禄元年(947)分置北南枢密院后,北南两官制称呼正式出现。《辽史?百官志三》:“辽既有北面朝官矣,既得燕、代十有六州(当指后晋所割让幽、蓟16州),乃用唐制,复设南北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而外设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意在招徕汉人,故机构虽庞大,但职权甚轻,不能与北面官相比。参见“北面官”。 辽代设置的专门统治汉人的行政系统。因其南枢密院的官署设在皇帝牙帐之南,故名,与北面官相对。辽太宗时,领土扩大,东至于海,西至金山(阿尔泰山),北至胪朐河(克鲁伦河),南至白沟(今河北雄县的白沟河),幅员辽阔。境内大体上可分以农业为主的汉人、渤海人和以畜牧为主的契丹、奚等族人民。为适应不同民族和不同生产方式,辽太宗时开始分设两套官僚机构,“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治汉人。”此制度在辽世宗时逐步完善。南面官部分由汉人充任,内设三省、六部、台、院、寺、监;外设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南面官虽机构庞大,但职权甚微,远不能与北面官相比。因大政决策权在北面官,故而南面官许多机构形同虚设,徒有其名。 辽朝官制分南北两院,南面以其在牙帐之南而得名。南面官制始于太祖、太宗时、主要负责汉人事务,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初有汉儿司,后承唐制设官,用以统御汉人,至世宗时此制度渐趋完备。内设三省、六部、台院、寺、监,外设节度、观察、防御、团练等使。分朝官、宫官、京官、方州官、大蕃府官、分司官、财赋官、军官、边防官等,多以汉人充任,朝官和宫官兼用契丹人。虽机构庞大,地位却远不及北面官。 辽代专门统治汉人的职官。与*“北面官”相对。另成一套行政机构。会同(938―946)初得燕云十六州后, 境内汉人日增,原有职官过简,因俗而治,官分北、南, “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统治汉人的,称南面官,掌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世宗时逐渐完备。大体沿袭唐制,后又采宋制,略有变更,内设三师、三公、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外置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县令等职。官吏间用汉族地主和契丹贵族。职权较北面官轻。沿袭汉人旧制,官分左、右,如左、右丞相,左、右仆射,左、右司郎中等。 辽代统治汉人的职官系统。太宗时,辽南进中原,兼并燕云十六州等地。由于境内汉族人口日增,乃“因俗而治”,即“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侍汉人”,始仿效唐制建立此套官僚机构,与“北面官”对称。专门掌管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世宗时逐渐完备,后又采宋制,略有变更。内设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外置节度、观察、防御、团练、刺史、县令等职。职权较北面官轻。官吏间用汉族地主和契丹贵族。但作南面官的契丹人,也被称为汉官,要穿汉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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