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外省来京的驻地――会馆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外省来京的驻地――会馆分类:【风俗文化】 旧时全国各省各县在京城修建的住宅通称会馆。最早的会馆起于汉唐,当时称为郡国公邸,供各郡进京朝觐的地方官员居住。明清时,随着科举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各省每三年就有一批举子进京会试,会馆便成为来京举子居住的地方,被称为“状元店”或“状元吉寓”。据清代乾嘉时汪启淑《水曹清暇录》记载:“数十年来,各省争建会馆,甚至大县亦建一馆,以至外城房屋基地价值昂贵。”又据近人徐珂《清稗类抄》记载:“或省设一所,或府设一所,或县设一所,大都视各地京官之多寡贫富而建设,大小凡400余所。”直到民国时,北京还有会馆兴建。据统计,民国时北京尚存的会馆有:直隶(今河北省)12所,山东8所,山西35所,河南13所,江苏26所,安徽34所,江西65所,浙江34所,福建23所,湖北24所,湖南18所,陕甘26所,四川14所,广东32所,广西7所,云南9所,贵州7所,绥远2所,奉天1所,吉林2所,新疆1所,台湾1所。共计402所。这当中有60多所商业会馆,是各地在京的工商业者或手艺工人创建的。如明代山西人创建的颜料会馆,明代浙东药材商创建的四明会馆,明代徽州茶、漆商创建的歙县会馆等。北京的会馆大都集中在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一带的商业繁华的地区。会馆的规模大小不一,大的有三四层院落,其中有供奉魁星的魁星楼(传说魁星专司人间考试的)、有纪念祖先的乡贤祠,有吟诗作赋的文聚堂,有迎客宴宾的思敬堂,还有进行喜庆活动的大戏台,以及花园、山石、水池、亭榭等。而小的会馆只有一个四合院。会馆具有社团性质,由本乡在朝的文武官员和在京的绅士和商号等共同捐资集款建造,推选同乡中居官地位高、有声望的人来担任董事长。会馆里经常举办同乡活动,如逢年过节举行团拜活动,祭神明,祀乡贤,聚餐唱戏。乡人中有高中状元、榜眼和探花的,都要设宴庆贺,还要在会馆门上或厅内悬挂一块匾额。近代许多知名人物在京城进行革命活动,都以会馆作为活动根据地。如鲁迅、秋瑾、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蔡锷,直到孙中山、李大钊、毛泽东等来京从事革命活动,都是住在自己所在省、县的会馆里。解放后,人民政府将会馆财产收归全民所有,有的会馆因年久失修失养,已坍塌倒坏,有少数有价值的会馆,被当作文物保护,供人参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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