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尉缭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尉缭子分类:【文化精萃】 古代兵书。战国时尉缭作。另有一说是梁惠王时的隐士所著。《汉书?艺文志》著录31篇,列于兵家。今本为5卷24篇。1972年山东临沂银雀山西汉初期墓出土残简6篇与今本相应之篇内容大同小异。《尉缭子》一书从政治、社会、国家治理的角度论述军事问题,主张富国强兵、依靠人事,强调“号令明、法制审”,反映了战国时治军和作战的经验。宋张载为之作注。1979年中华书局出版陆综之《尉缭子注释》。 战国末期秦国大臣。原为魏大梁(今河南省开封)人。游说到秦,得到秦王政的重用,任为国尉,因此称尉缭。他曾帮助秦王掌管军事,策划统一战争。他向秦王献计,用重金收买六国有权势的大臣,破坏诸侯间的合纵部署,再配合军事进攻,各个击破。秦王采用他的计策,终于统一了中国。《汉书?艺文志》杂家有《尉缭》29篇,早佚。一说尉缭是战国中期人,娴于军事韬略,曾与魏惠王谈论用兵致胜之道。《汉书?艺文志》兵家有《尉缭》31篇,今存24篇。 旧题尉缭所著。尉缭为战国中期军事家。其生卒年不详。史载魏惠王曾听其讲述用兵取胜之道。 《尉缭子》大约成书于战国中期。《汉书?艺文志》载《尉缭》31篇,现存5卷24篇9000余字。主要存世本有《续古逸丛书》影宋本及明、清刊本等。 《尉缭子》主张战争是“诛暴乱,禁不义”的手段,它“以武(军事)为植(支干),以文(政治)为种(根本)。武为表,文为里”,其中含有军事从属于政治,并相互依存的意思,这种认识在古人是难能可贵的进步。它重视农战,强调国富民治的重要性,认为“土广而任则国富,民众而制则国治”,倘如此,则可“威制天下”。它充分肯定人在战争中的突出作用,提出与其求助于“鬼神”、“时日”、“天官”,莫若求于自己。 它重视战前准备和“廊庙”决策,认为“若计不先定,虑不蚤(早)决,则进退不定,疑生必败”。对于作战原则,它提出:若攻城,“攻不必拔,不可以言攻”。攻者应集中兵力,出敌不意,乘虚克敌;若战,“战不必胜,不可以言战”。根据敌之多寡,或力胜或谋取,奇正相变,虚实相兼,先发制人,争取主动;若守,一则“不失其险”(城外要地),二则守军、援军“中外相应”,三则守必出之(必要的出击,守中有攻)。 在治军方面,它主张“明制度”,严刑赏。认为“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刑乃明”,“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要用重刑威逼士卒作战。它说:“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同时,要用爵禄奖赏有功者,以励士气,战斗力的大小主要表现为士气的高低,即所谓“气实则斗,气夺则走”。它强调将帅须执法公允,以身作则,“暑不张盖,寒不重衣,险必下步,军成而后饮,军食熟而后饭,军垒成而后舍,劳逸必以身同之。”临战时则“忘其家”,“忘其亲”,“忘其身”。书中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如《重刑令》、《伍制令》、《束伍令》等篇,规定了惩治战败、投降、逃跑者的措施,以及什伍联保连坐、战场赏罚制度等。《经卒令》、《勒兵令》、《兵教》等篇,规定了部队的编组、标志、指挥信号和训练方法,旗号着装,奖惩制度等。《分塞令》与《踵军令》规定了部队宿营、戒严、通行等方法和纪律。 总之,《尉缭子》保存了大量我国古代军队战斗、内务、纪律等方面的法规性内容,为先秦其它文献所无法比拟,对后世研究先秦军制有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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