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工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工部分类:【传统文化】 官署名。主管营造工程等事项。东汉民曹尚书主缮修功作、盐池、苑、囿等事。魏、晋、南北朝有左民尚书、起部尚书,均为掌工役之官。北周置冬官大司空卿,其属有工部中大夫二人。隋代始设工部,为六部之一,掌工程营造、屯田等。长官为工部尚书,统工部、屯田二曹。隋初每曹置侍郎一人为主官,员外郎一人为副。炀帝大业三年(607)以工部侍郎为尚书之副,各曹主官改称郎,次官为承务郎。唐承隋制,设尚书、侍郎各一人;下统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四司,各以郎中为长官,员外郎次之。历代相承。宋代初年,以管理财赋之盐铁使、度支使、户部使三司掌前代工部之职;神宗改革官制,罢三司,恢复工部职权。元代因之。明、清两代工部下辖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清末改工部为农工商部。 官署名。隋置,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为尚书省六部之一。长官称工部尚书,职同周礼掌百工之冬官。隋以前历代名称各异,汉有民曹,魏晋有左民尚书,至隋始定工部之称。时下设工部、屯田、虞部、水部4司。唐武则天时曾一度改工部为冬官,旋复旧称,后世亦以冬官为工部习称。明、清工部有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清工部另有附设节慎库、制造库、料佑库、琉璃库、木仓、皇木厂,管理街道厅等。亦与户部同管钱法堂事务。1903年设商部。1906年将工部并入商部,称农工商部,其原辖部分事务分属民政、度支、陆军等部。其长官亦由尚书改称为大臣。 别名“司空”、“共工”、“起部”、“冬官”、“起曹”。官署名。尚书省六部之一。始置于隋。宋沿置。北宋前期,土木建筑、工役等事归隶三司修造案,本部无所掌。元丰改官制,工部职事始举,掌城池、屋宇、街道、桥梁修造,舟车、器械百工制作,及铸造钱宝等事。其编制,北宋前期设判尚书工部事1人。元丰新制,工部官额10人:工部尚书、工部侍郎各1人,工部四司(工部司、屯田司、虞部司、水部司)郎中与员外郎各1人。分六案:工作案、营造案、材料案、兵匠案、检法案、知杂案。南宋时,工部尚书与工部侍郎或仅置1员。隆兴后,四司只设1员郎官通治。御前军器所、文思院隶工部。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也一度并归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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