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敕令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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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敕令格式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的四种法律形式。北宋前期,作为法律形式的“敕”,是指经过立法程序修纂而成的编敕中的敕。它的内容驳杂不一,既有正刑定罪的科条,亦有国家制度的各种规定。令和式则基本沿用唐代旧文。“令”是对国家制度的规定,“式”是国家机关的办事章程和活动细则。唐代后期,“格”已从禁违正邪的功能演变为正刑定罪的主要依据。五代时,格被敕所代。北宋前期曾制定过格,是一种等级程式方面的法律规范。神宗时,编敕的修纂体例发生了重要变化,把编敕中单一的,包含了多种法律内容的敕划分为敕、令、格、式四种不同的法律形式。此后,宋代法典编纂必分敕、令、格、式,而法典形式都是敕、令、格、式的统编。以刑名为敕,敕用以正刑定罪,是处理刑事犯罪的法律条文,对已发生的犯罪行为产生效力,偏重于惩罚。以约束为令,令是对国家制度的规定,它禁止或要求人们做某事,是人们必需遵循的法律规范。与敕相反,令一般作用于犯罪行为发生之前,偏重于戒教。以酬赏为格,格是一种有关等级程式方面的规定,如对因按国家法则行事,达到某种要求者,给予不同等级的酬赏。神宗以后,格的结构有所变化,不再局限于酬赏范围,有《吏卒格》、《考课格》等。以“人物名数、行遣期限为式”,式是对国家机关文牍体例和样式方面的规定。格和式都是行政法规。敕、令、格、式四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是宋代法律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参见“编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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