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职役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职役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徭役的名称。其服役的方法是:由纳税户等轮流到各级政府去服差役。差役内容包括四种。一是衙前,负责押送供应的官物和看管府库粮仓。二是里正、户长、乡书手等,负责督催赋税。三是承符、人力、手力、散从等,供州县衙门随时使唤。四是耆长、弓手、壮丁,负责追捕盗贼。官僚、僧道则免一切徭役。四类职役中,以前两类干系特为重大,凡押送财物损耗或仓库被盗者,均得赔偿,而所督催的赋税数量不足或脱期者,须为之垫付或代交,轮充这两类职役者往往不免倾家荡产。职役直到宋神宗推行免役法时才废止。 唐宋时期官府佥派民户充当官差并供应财物的徭役。唐宣宗时(847―859年)规定按氏户等级轮差。北宋时亦以户等为标准,以等定役。职役包括衙前、里正、户长、乡书手、耆长、弓手、壮丁、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县曹司至押录、州曹司至孔目、县州杂职,虞侯等。其中衙前,里正责任最重,应役者往往破产。熙宁二年(1069年),职役改为雇役。到南宋时,又改为差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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