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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藏传佛教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藏传佛教

分类:【传统文化】

传播于中国藏族地区的佛教。分两个阶段:前一阶段称西藏前弘期佛教。始于松赞干布时代,终于墀惹巴仅末年,即7世纪中叶至9世纪前半期,共约200年。松赞干布派遣贵族子弟到克什米尔学习,由吞米?桑布扎学声明学(大致相当于语文学和音韵学),回藏后创制藏文字母和文法;翻译佛经,建立佛教,塑佛像,建寺庙;依佛经十善戒,制定法律。墀松得赞时(742―797),始有人出家受戒,讲学修行,修建道场,为西藏佛教极盛期。墀惹巴仅时代整理译典,广事讲修。后一阶段称西藏后弘期佛教,从宋代初年,卢梅等往西康学佛法起至今。藏王朗达玛于841年灭佛后,西藏佛教中断100多年,直至917年,卢梅戒慧等回藏才重集僧伽,弘扬佛教。1042年阿底峡尊者首创迦当派后,先后成立迦举派、萨迦派、宁玛派、宗喀巴的格鲁派(黄派)等主要教派。在前期译经基础上又有所补充,完成圆满大藏。

中国佛教的一支,俗称“喇嘛教”,主要在藏族地区形成和发展。公元7世纪初,藏王松赞干布建立吐蕃王朝,先后与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联姻,并在她们的影响下信奉和提倡佛教,从印度请来法师,译出许多佛教经典,在拉萨修建大昭寺和小昭寺。是为西藏佛教前弘期开端。佛教在同当地苯教的长期斗争中,在赤松德赞时期得到很大发展,开始剃度藏族僧人,广译显、密典籍,逐渐形成藏传佛教。公元9世纪中叶,赞普朗达玛兴苯灭佛,西藏佛教前弘期终止。10世纪后期,佛教在藏区复兴,陆续形成宁玛、噶当、萨迦、噶举、格鲁等教派。13世纪后期,上层喇嘛在元朝扶植下,开始掌握西藏地方政权。17世纪中叶,格鲁派在清朝扶植下,执掌西藏政教大权。佛教在同苯教长期相互影响、相互斗争中以佛教教义为基础,吸收了苯教一些神祗和仪式。教义上大小乘兼容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密俱备,尤重密宗,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形成藏密。藏传佛教有其独具的许多教派,严密的寺院组织和学经制度,有译为藏文的完整的三藏教典。主要传播于我国藏、蒙古、土、裕固、纳西等族地区以及不丹、锡金、尼泊尔、蒙古共和国和前苏联的布里亚特等地。

又称藏语系佛教(因其经典属藏语文系统而得名),俗称喇嘛教(因其宗教职业者被称为“喇嘛”而得名),属于大乘佛教中北传佛教的一支。最早于公元10世纪末形成于中国藏族地区,是佛教在中国藏族地区地方化形式。一般地说,传入中国大部分地区、朝鲜、日本、越南、不丹、锡金、尼泊尔、蒙古、西伯利亚等地的佛教,以大乘佛教为主,称为北传佛教;传入斯里兰卡、缅甸、泰国、柬埔寨、老挝以及中国云南西南部地区的佛教,以小乘佛教为主,称为南传佛教。北传佛教又分化成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两大流派。佛教在藏族地区的发展分为前弘期佛教和后弘期佛教,自公元七世纪中叶佛教传入西藏以后,经过与当地原始宗教本教进行长期斗争和融合之后,于10世纪末正式形成藏传佛教。该教以佛教教义为基础吸收了本教一些神碉和仪式,教义上大小乘兼容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显宗密宗俱备,尤其强调先显后密,并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形成藏密。在其历史发展上形成了诸如宁玛、噶当、萨迦、噶举、格鲁等许多重要派别,并有严密的寺院组织和学经制度,有译为藏文的完整的三藏经典。主要在中国藏、蒙古、土、裕固等民族中及不丹、锡金、尼泊尔、蒙古、西伯利亚等地流传。

是由古印度传入中国西藏地区,吸收了土著的信仰和仪式,经过长期的传播、发展,逐渐形成地方特色的一个佛教分支。由于藏语称僧人为“喇嘛”,意为上师,故藏传佛教又称喇嘛教,属大乘佛教,流传于现今的西藏、四川、甘肃、青海、内蒙等地。公元7世纪,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和尼伯尔墀尊公主、唐文成公主联姻,两公主把佛教带入西藏,佛教开始传播。8世纪时,天竺僧人、唐高僧入藏宣讲经法、翻译经典,传播显宗、密宗,受到大力倡导。9世纪中期到10世纪后期,达玛赞普当政,信奉西藏土著本教,禁止佛教流传。此后,新兴的封建领主大力提倡,佛教再度兴盛,并逐渐形成宁玛(红教)、噶举(白教)、格鲁(黄教)、萨迦(花教)等许多大小教派。这些教派吸收了西藏土著本教的许多形式,建立了严密的寺院组织和学经制度,形成了藏传佛教的基本特征。到了元朝,佛教中央设立宣政院统管全国佛教事务及藏族地区军政事务,以西藏喇嘛八思巴为帝师(国师),上层喇嘛开始掌握政权,西藏地区的政教合一制度开始确立。清朝时,宗喀巴创建的格鲁派发展迅速,形成达赖、班禅两大活佛转世系统,被清政府册封为达赖喇嘛和班禅额尔德尼,其转世与坐床一直延续至今。藏传佛教在教义上大小乘兼容,以大乘为主,显、密具备,以无上瑜伽密为最高修行次第。该教在形成与传播过程中,对于藏族、蒙古族的民族文化起到了推动和传播作用,它的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对佛学文献的保存和传世作出了重大贡献。

中国佛教两大派系之一。形成于藏族地区,发展传播于藏、蒙古、土、裕固、纳西等少数民族地区的具有民族地方特色的佛教,根据时间划分为前弘期和后弘期。前弘期以拉脱脱日年赞为始,结止于朗达玛灭佛。据传拉脱脱日年赞时佛教传入西藏,7世纪松赞干布摄政,派遣吞米桑布札等人去印度留学,返回后创制了藏文,开始翻译佛经。迄赤松德赞,迎请印僧寂护、莲花生等人入藏传教,创建了桑耶寺,试度7名贵族弟子出家,为藏族有寺院僧团之始。之后几代赞普亦采取了供养僧人,组织王臣贵族盟誓,尊佛教为国教等必要的兴佛措施。9世纪中叶,朗达玛上台后兴苯灭佛,毁坏佛寺,迫害僧人,禁止佛教流传,“前弘期”佛教结束。这一时期佛教的最大特点是,它作为思想统治工具,主要流传于吐蕃王室贵族阶层,没有深入到民间。10世纪后期,佛教复从阿里和多康地区兴起,在民间拥有一定的势力,标志着后弘期佛教的开始。先是阿底峡入藏传教授徒,创立了噶丹派,随之形成了宁玛派、萨迦派、噶举派及其他小派。元朝统一全国后,萨迦派高僧首先取得了与元朝中央政府的联系,受到了扶持,掌管西藏地方政务。在其统治之下形成了以各地方势力为中心的政教合一统治。萨迦派失势后,噶举派又统管西藏,其内部的权利之争越演越烈,为此败坏了僧人的声誉,践踏了佛教教义。15世纪初,宗喀巴整顿佛教,在地方势力的扶植下创立了格鲁派。从17世纪开始,格鲁派得势,一跃成为西藏宗教领袖。7世达赖晚年,开始了格鲁派佛教在西藏的政教合一制的统治,直至西藏和平解放前。藏传佛教有由《丹珠尔》和《甘珠尔》两部分组成的世界著名的佛教丛书藏文《大藏经》。在教义方面大小乘兼容而以大乘为主,大乘中以中观见为重,其中前弘期时主传中观瑜伽行派和自续派思想,后弘期有中观应成派和唯识学派之见,尤以中观应成派的“诸法性空”为思想理论,被多数教派所重视。修行方法上,采取了先理论后实践,“显密并重”,以无上瑜伽部密法为最高最深奥之法。寺院组织严密,等级分明,学经制度健全,较大寺院拥有寺属庄园。至今藏传佛教在国外亦有相当势力,欧美等一些国家成立了专门的藏传佛教研究机构。

中国佛教三大系之一。渊源于吐蕃时期由天竺和汉地传入的前弘期佛教,形成于10世纪后期的西藏;13世纪中叶开始向蒙古和内地流传,为藏、蒙、土、裕固、纳西等民族信奉的藏语系佛教。汉语俗称“喇嘛教”。

藏传佛教经历了两个历史阶段。自7世纪中期至吐蕃末代赞普朗达玛禁佛止,称为“前弘期”;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迄今,称为“后弘期”。介于两者间的一个多世纪,持律佛教在吐蕃本土绝传,为“黑暗期”。主要特点是:

在文化整合上,与藏族本土宗教――苯教互相吸收,不断整合,使佛教的内涵更为丰富,外貌更富地方色彩。

在信仰抉择上,侧重密宗。传承各异、仪轨复杂、像设繁多,是藏传佛教有别于汉地佛教的一个显著特点。

在法嗣承续上,强调师徒相传,尊师如佛,尤重喇嘛(上师)崇拜,故又被称为“喇嘛教”。以密教付法传承为根本尺度,因不同师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据不同经典和对经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内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众多派别。主要有宁玛派、噶当派、萨迦派、噶举派等前期四大派。还有希解、觉宇、觉囊、郭扎和夏鲁等较小的派别。其中噶举派又分为香巴噶举和塔波噶举两大系统。塔波噶举又传出“四大支”和“八小支”等众多派别。15世纪初,宗喀巴在继承噶当派教法基础上,创立格鲁派,又叫“新噶当派”,成为藏传佛教的代表性教派。格鲁派兴起后,噶当派并入格鲁派而不单独存在。

在社会联系上,历史上藏传佛教的多数派别都和一定的政治势力(包括地方实力集团或家族势力)结合在一起,形成一种政教结合体,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相互依存、相得益彰。

独特的活佛转世制度,更是其一大特点。

藏传佛教于后弘期时传入青海、四川、甘肃、内蒙、云南及今蒙古人民共和国,13世纪后开始传入元、明、清宫廷,对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和宗教政策产生了重大影响。还先后传入尼泊尔、不丹、锡金、拉达克等周边邻国及邻境。本世纪初,开始传入欧美,分别建有传教中心或藏传佛教研究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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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0:2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