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计划agricultural plan
社会主义国家国民经济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农业发展的安排。其主要作用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自然资源及经济技术条件,合理安排农业各个部门的生产、建设,调节农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任务是指导农业再生产过程,使农业各部门、各生产项目协调发展;使农业同国民经济其他部门协调发展;使集中统一的国家计划与分散的微观经营计划有机结合;使农、林、牧、副、渔各部门与农村的工、商、交通运输、服务各业建立合理的结构。
中国的农业计划,按部门划分,主要有:种植业计划,林业计划,畜牧业计划,渔业计划,农业投资计划,农业物资计划,农村运输计划,农产品收购计划,农民生活消费计划,农村信贷计划,农村人口发展计划,农业劳动计划,农业科技计划,农村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等;按管理层次划分,主要有: 国家农业计划,省(直辖市、自治区)农业计划,县农业计划,乡镇农业计划,企业农业计划;按时间长短划分,主要有:长期计划,中期计划,年度计划,企业作业计划。农业长期计划一般是10年以上的计划。其基本任务是提出计划期内的农业发展战略目标、战略重点、战略步骤和战略措施。农业中期计划一般为5年,其基本任务是把长期计划的战略任务具体化。农业中期计划是指导农业生产、建设的重要手段。农业年度计划是中、长期计划的具体化。发展速度与比例关系是农业计划的核心。
农业计划由许多指标组成,按其内容分为数量指标与质量指标,按其表现形式分为实物指标与货币指标,按其性质分为指令性指标与指导性指标,按其复杂程度又可分为单项指标与综合指标,等等。这些指标构成一个指标体系。
农业计划的管理体制,不论是组织系统、管理制度还是管理形式,都是随着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任务而变化的。如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集中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与1979年以后的扩大农业企业自主权、生产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等管理体制不同。
农业计划的方法是提高农业计划工作水平,增强农业计划的科学性,实现农业计划任务的一种手段和工具。综合平衡是农业计划的基本方法。其他方法有:最终产品法、资源法、部门法、最优化法、投入产出法、线性规划法、滚动法等。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随着先进科学技术与现代化手段的广泛应用,对经济与农业发展的宏观控制有所加强。如美国的农业计划干预,对其农业的发展起了一定的作用。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作用的基础上,实行一定程度的农业计划调节,已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一个新特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法国从1947~1983年已实行8个中期计划, 日本编制了9个长期计划,作为解决战后经济困难,高速发展经济,推进现代化,减少盲目性,缓和经济危机的手段。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农业计划的原则区别在于:前者的制订前提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后者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主义的农业计划虽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和一定时期内起到干预、缓和农业危机的作用,但由于存在着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的基本矛盾,不可能彻底克服生产的无政府状态和农业经济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