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中医事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四、中医事业新中国成立前,福建的中医以个体开业为主。1951年后,个体开业中医逐步走上联合办诊所道路。1954年后,随着中医政策的贯彻,个体医生、联合中医诊所相继被各级公立医院所吸收,在综合性医院成立中医科。至1995年,全省已有各级中医院79所,病床6 360张,基本做到县县有中医院,乡(镇)有中医科,村卫生所有中医中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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