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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王九思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王九思1468—1551

明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鄠县(今陕西户县)人。前七子之一。孝宗弘治九年(1496)进士。曾任翰林院庶吉士,后授检讨,正德四年(1509)因附宦官刘瑾,官至吏部郎中。同年秋,刘瑾被杀,他名列瑾党而降为寿州同知,次年勒令离职。闲美风流,不拘礼节,善歌弹,工词曲。作有杂剧《杜甫游春》、《中山狼》(一折),均存。另有散曲集《碧山乐府》、《南曲次韵》、诗文集《渼陂集》、《渼陂续集》等。

王九思1468—1551

明代戏曲作家。字敬夫、号渼陂,陕西鄠县(今陕西户县)人。前七子之一。弘治年间中进士,曾任翰林院检讨、吏部郎中。武宗时宦官刘瑾被杀后,他因名列瑾党而降为寿州同知,正德初年免官回乡。作有杂剧《杜甫游春》(一作《沽酒游春》)等,另有散曲集 《碧山乐府》、诗文集 《渼陂集》等。《杜甫游春》写杜甫在安史之乱后,出游曲江,痛骂李林甫的“嫉贤妒能,坏了朝纲”,流露了作者对当时执政大臣的不满。比之明初那些为亲王贵族歌舞升平的戏曲,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作者把作品中的杜甫作为自己的化身,就远远不能表现这位伟大诗人的精神面貌。

王九思1468~1551

明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别号紫阁山人,雩县(今属陕西)人。弘治九年(1496)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授检讨。正德四年(1509)调为吏部文选主事,年内升为郎中。次年以刘瑾党羽罪名被削职还乡。文学上与李梦阳、何景明、康海等人倡导文必秦汉、诗必盛唐,史称“前七子”。他与康海同里同官又同被放逐,因而感情较投合,相与过从甚密,征歌度曲,以相娱乐,84岁方卒。诗文集有《渼陂集》16卷,《渼陂续集》三卷,曲有《碧山乐府》、《碧山诗余》、《南曲次韵》(与人合作)等,杂剧有《沽酒游春》(也名《曲江春》)、《中山狼》(一折)。
王九思的诗多写他仕途失意的怨怅心情,也有少数接触社会问题的诗篇。艺术上从总体看模拟痕迹较重,有些诗从语言到意境,犹如汉、魏、杜诗的仿制品,但他才情烂漫,较好的诗都能写得秀美圆润,从所抒发的真情实感中可见其人的性格风貌。
王九思的散曲多写宦场失意的牢骚与不平,于粗犷中见蕴藉,秀丽雄爽,深为士林所爱。如《沉醉东风·归兴》、《寄生草·杂咏》等,写归田后狂放不羁的生活,粗放爽直,很能代表其作品风格特征。
杂剧《沽酒游春》写杜甫春天闲游长安的感受。痛感权奸李林甫误国,拒诏,隐遁而去。杜甫实是作者自己的化身,王世贞《艺苑卮言》中认为李林甫影射李东阳,可备一说。此剧文笔沉郁,慷慨激昂,但排场冷寂,戏剧性不强。杂剧成为案头之作,从此已露端倪。他还作有一折《中山狼》,一般认为明代单折杂剧由此开宗。

王九思1468~1551

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敬夫,号漠陂,又号紫阁山人。鄂县(今陕西户县)人。弘治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土,授检讨,调吏部郎中,以附宦官刘瑾降为寿州同知,后免官回乡。有散曲《碧山乐府》、《乐府拾遗》、《碧山诗余》;诗文《渼陂集》、《渼陂续集》杂剧《杜甫游春》(亦名《沽酒游春》)等。有文名,为“前七子”之一。尤工曲,与康海同为当时曲坛领袖。散曲多抒写宦场失意之牢骚与不平,如代表作《沉醉东风·归兴》、《寄生草·杂咏》等,粗犷而又蕴藉,颇为士林所爱。《杜甫游春》写杜甫安史乱后,沽酒曲江,痛骂李林甫“嫉贤妒能,坏了朝纲”,以影射、指斥时政,文笔沉郁,风格豪放,曾流行当时。

王九思

明代中叶文学家。字敬夫,号渼陂,鄠县(今陕西户县)人。明正德初年任吏部郎中。当时权阉刘瑾因与他为同乡而加以笼络。刘瑾被杀后,王九思也遭到株连,被贬官,后令退休。此后作曲编剧,以排遣忧郁之情。他曾以重金聘请乐师教其学琵琶,武功人康海亦精此道。在他们倡导下,关中文士转相仿效,使陕西一度成为明中叶曲、剧创作中心。有杂剧《沽酒游春》、《中山狼》,散曲集《碧山乐府》和诗文集《渼陂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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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0:5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