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复原所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社会复原所澳门的戒毒机构,位于氹仔,1962年设立。该所接收自愿及经由法官判处服刑戒毒者。戒毒者在所内接受为期6个月的治疗,可以在所内进行各项文娱活动,并可参加由该所组织安排的每周两次的户外集体活动。所内有多名狱警轮流值班,负责看守工作。该所在祐汉新邨顺利楼54号D座地下。设有一个咨询办事处,负责向自愿戒毒者及其家属提供咨询和辅导服务。办事处内有心理医生、护士及社会工作人员值班,为需要者提供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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