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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将法律、法规(或参照规章的规定)具体运用于各种行政案件,从而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专门活动。其特点在于: 1.适用主体是人民法院,而非行政机关。2.是第二次法律适用。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适用过有关法律,故行政诉讼法律适用也可称为审查适用。3.行政诉讼法律适用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4.法律适用只解决合法性问题。5.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依据是法律、法规,并可参照规章。(1)法律的适用。《行政诉讼法》第52条规定,法律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依据法律,是法律适用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对每一案件,法院必须首先依据法律的规定作出定性和处理,而不能拒绝适用。其中,宪法是人民法院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最高和最终标准。(2)行政法规的适用。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法规也是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作合法性审查时的依据。(3)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理应作为审查相应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4)规章的参照适用。规章是由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但因其与法律、法规有冲突,故对其只能参照适用。(5)一般规范性文件的适用。人民法院在适用一般规范性文件时,应该有较对待规章更多的取舍权力。在一般规范性文件发生冲突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决定是否适用,而不必送有关机关予以裁决。在人民法院决定适用时,不能在法律文书中写出所根据的一般规范性文件。此外,国务院对法律所作的行政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也是人民法院司法审查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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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9/28 17:3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