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传法院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传法院分类:【传统文化】 北宋官设佛教文化机构。太平兴国五年(980),北印度僧天息灾、施护等携带梵文经典来宋。宋太宗效法唐太宗对玄奘译经事业的支持,乃诏于开封太平兴国寺西侧建译经院。二年后院成,分为三堂,正中设译经堂,东序为润文堂,西序为证义堂。太平兴国八年,应天息灾等请,为培养翻译人才,选拔惟净等五十童行入译经院学习梵文,是年,改译经院为传法院,复于西侧附设印经院,管理流通大藏经版。宋室南渡后,临安府(今浙江杭州)尚置传法院,然唯限于掌内道场之法事。参见“译经院”、“印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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