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辨辩文体名。唐以前用“辨”,许慎《说文解字》:“辨,判也。”亦有作“辩”者,《墨子·经上》:“辩,争彼也;辩胜,当也。”“彼”,即命题;“争彼”即论证或反驳过程。“辩胜,当也”,即指结论须符合实际,使与之相矛盾的论题被否定。唐宋以后,多用“辩”,如韩愈有《讳辩》。徐师曾《文体明辨》: “其字从言,或从刂 (从“刀”,判也),盖撝其言行之是非真伪而以大义断这也。”辨之源,首出于孟庄。孟子答公孙丑问好辨曰:“予岂好辨哉?予不得已也。”故辨有不得已而辨之意,属于辨析性质的论说文。其写作目的在于阐明作者自己的立场、观点与主张,辨首先在“破”,同时,破中有立。其写法有驳、有论、有断。一般地说与论相辅相承,“辨”在于“破”;“论”在于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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