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部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51 部首字书将汉字按表义偏旁归类,每类叫做一“部”。每部用其表义偏旁标目,并把这个标目偏旁列为该部第一个字,称之为部首。部首即该部的形旁,用它来统领该部的字。如大部、木部、水部等。最初标立部首是为解释字形构造与字义的关系,如 《说文解字》的540个部首,从造字法着眼,有的包括变形部首。后世的部首从检字法着眼,把变形部首另列,以便于查字。如《字汇》、《康熙字典》的214部,《新华字典》改并的189部。 部首bushou汉字按字形所分的部类的标目。它是为适应编排字典而产生的。东汉许慎著《说文解字》,首创了部首分类法。他根据汉字字形结构的特点,将形体有相同部分的字归在一起,把汉字分为540部,每部用一个字作标目,放在各部之首,这个字就叫做“部首”。部首是一个部类的若干个汉字所共有的形旁,它除了具有使汉字便于归类和查检的功能外,一般还具有表示义类的作用。如部首是“木”的字多与树木有关;部首是“氵”(“水”的变体)的字都与水有关。 部首Bushou文字学术语。汉字字书字典按字形排列时有相同形体结构的一类字的标目。东汉许慎撰《说文解字》,依据小篆字形,将所收汉字按形体构造分为540类,每一类称为一“部”,每部中的第一个字就称为“部首”,这一部也就按这个部首称为“×部”,属于这一部的字,形体中都包含有部首的形体,称为“从×”。如《一部》,部首是“一”,部中的字“元”、“天”、“丕”、“吏”,全都从一,即都含有“一”的形体。又如《男部》,部首是“男”,部中的字“舅”、“甥”都从男。许慎《说文解字》创立的部首排字法,为后代的字书字典编纂者所采用,只是具体分部数目多少有不同。如梁代顾野王作《玉篇》,分为542部,明代梅膺祚作《字汇》,分为214部,清代张玉书,陈廷敬等编撰的《康熙字典》和后代的很多字典辞书,都沿用了《字汇》的分部。这些字书字典的部首兼顾形义,部首一般单独成字,有独体字,也有合体字,以独体字为多。现代新出版的字典辞书,为了便于检索,进一步分合部首,有时仅从形体出发,不再顾及意义。如《新华字典》分为189部,1983年成立的统一部首查字法工作组制订的《汉字部首表》分为201部,其中的“丶”、“丨”、“丿”等部,就都是仅就字形归类的。由于部首字往往就是部内所属字的形旁,所以部首也被称为“偏旁”,或合称“偏旁部首”。(参见“偏旁”条) 部首按照汉字形体结构,取其相同部分,用以排列各字,以利查检,其相同部分即为部首。如“木部”、“田部”、“山部”等。许慎《说文解字》首创540部首,统列全书9353字。后代采用部首编排法的字典,其部首多少并不一致。明梅膺祚《字汇》根据楷体将540部首归并为214部首,最为常见。 部首工具书中某一类字的相同部分。如“树”、“李”、“条”中的“木”。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把所篆书按字形结构分成514部,每部用一个字标目,叫“部首”,是我国最早的汉字部首系统。例如,凡是从“山”的字编为一部,以“山”为部首。以后有许多工具书都采用部首来统括所收的字,即“部首排列法”。明显可辨的部首叫“自然部首”,如“饮”、“饥”、“饭”为“饣”部,在部首排列法中勉强规定的部首叫“非自然部首”,如“半”属“、”部,“开”属“二”部。部首也是偏旁,但偏旁不一定是部首,部首是工具书的术语,偏旁是对字而言,不一定是某工具书的部首,使用工具书时,应注意二者的区别。 部首汉字检索中的概念。凡含有同一形体偏旁的字都隶属于该偏旁之下,成为一部;该偏旁放在一部之首,即为这些字的部首。部首为东汉许慎在其所著《说文解字》中创立,分540部。明代梅膺祚《字汇》创214部,为《康熙字典》等沿用。1983年,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组织的查字法工作组制定《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立201个部首。该草案的修订工作完成后,将更名为《汉字部首表》,作为国家标准发布,部首数目仍为20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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