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九、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乡(镇)政权组织。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区有乡(镇)332个。土地改革后实行“小区小乡制”,以人口多少、地域大小,分别以特、甲、乙、丙四个等级划乡,到1954年底全区乡(镇)划小到1 434个,在原有基础上增加3.31倍。1955年适当合并了一些小乡,全区调整为1 002个乡。1956年调整为516个乡。到1964年,对过大的乡(镇)再次作了调整,当年全区共有乡(镇)691个。到1990年底,全区共有680个乡(镇),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1.0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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