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advanced agricul-tural producer's cooperative以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中国劳动农民的社会主义合作经济组织,简称“高级社”。最早出现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根据地陕北安塞县,但当时未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一些较早进行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运动开展比较广泛的华北、东北等地区,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少量高级社。1955年发展到500个,参加农户为4万户。1956年底猛增到54万个,参加农户10 742万户。到1957年底高级社达75.3万个,参加农户11 945万户, 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6%以上。在高级社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高级社的规模通过合并,有明显扩大,1957年全国平均每社为158.6户。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advanced agricultural producers’ cooperative简称高级社。中国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农业生产自愿联合组成的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组织。有的是在初级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有由互助组或个体农民直接组成的。社员私有的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进行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社员实行集体劳动,按劳分配。中国农村于1956年底基本上实现了由初级社向高级社的转化,从而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简称“高级社”。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甘肃农村劳动农民为共同发展生产,在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或农业生产互助组,或个体农户的基础上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它是合作化的组织形式之一。土地无代价转归社所有,牲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及羊只、树木折价归社。实行按社员劳动工分进行收益分配。由于定额不合理,劳动工分往往是死分死记,不能完全体现按劳分配原则。普遍实行定额管理、小段包工,有的社还推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投资,超产奖励),但不少社奖罚未能兑现。办得好的社, 工、副业有很大发展。全省平均每社112户, 其中300户以上的1 212个社 (内有千户以上的社19个)。从1955年底,永昌县的焦家庄、皋兰县的庄子坪、定西县的仁化、平乐县的前进和新民5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为高级社开始, 至1956年6月期间, 全省各地在普遍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转为高级社的同时,进行初级社的整顿、并社、联社,为过渡到高级社作准备。到1956年9月,全省已建立高级社8 863个, 入社农户占到总农户的54. 45%。到年底, 全省建立高级社18 521个, 入社农户占到总农户的97. 24%;至此,全省农村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这标志着农业由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到社会主义公有制, 基本实现了对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确立了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经济制度。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