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天津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沿革:天津解放前夕,1948年12月组建中共天津市委员会。1952年4月,河北省天津县划归天津市,为加强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经华北局批准,于10月建立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受市委和市政府双重领导。1953年5月撤销天津县行政区建制,设立津东郊、津西郊、津南郊、津北郊4个郊区。1955年2月,市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撤销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建立市委农村工作部。1957年12月,根据中央精简机构,紧缩编制的原则,市委决定将市委农村工作部、市人委农林水利局等单位合并成立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受市委、市人委双重领导。
1958年12月,天津市改为河北省辖市,天津地委与天津市委合并后,省委书记处决定,扩大原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并另建市委农村工作部。1960年2月市委决定,市委农村工作部与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合并为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1961年1月,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与市人委农林水利办公室合并为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在市委、市人委领导下,统一管理农业方面的工作。1961年6月,原划归天津市管辖的14个县划出后,市委决定撤销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市委近郊农村工作委员会。1963年2月,撤销市委近郊农村工作委员会,成立市委农村工作部。1966年1月,市委农村工作部改为市委农村政治部,代市委管理农业系统各局及郊区的政治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1月,夺权之风刮遍全国,市委工作机构也被“夺权”。1967年7月天津市恢复直辖市设制。1967年底,天津市革命委员会成立,市革委会的工作机构中设有农业生产指挥部。1971年5月,中共天津市第三届委员会成立,按照中央指示精神,市委不设单独的工作机构,市革委会工作机构基本上就是市委的工作机构。1971年8月,市委批准,农业生产指挥部(也称农业组)建立党委,主管本部门的工作。
1973年8月,原河北省辖蓟县、宝坻、武清、静海、宁河5个县划归天津市。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市委决定建立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天津市革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市革委会分管农村工作的部门。1980年6月市革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更名为市政府农村工作委员会。1983年6月,市委决定,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改为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部,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改为天津市农业食品委员会。1985年12月,为适应天津市农村工作和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精简机构,提高工作高效率,市委决定将市委农村工作部和天津市农业食品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和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两委合署办公。1996年12月,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天津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改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内设秘书处、综合计划处、经营管理指导处、农林水利处、菜篮子工程办公室、企业管理指导处、外经处、科教处、农业资源区划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处、法制处、行政处,共12个职能处室,行政编制123名。保留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同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宣传处 (统战处)、老干部处、政研室6个处室及纪检组。行政编制67人。
职责: 中共天津市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是市委的派出机构,在市委领导下,管理农口党的工作,推动和指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工作部署在农口的贯彻执行。其主要职责为: ❶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指示、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在农口的实施。
❷负责农口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与市委组织部共同负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❸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农业和农村工作改革发展中重大的问题; 指导农村小康建设。
❹按照市委的授权和局级干部任免程序,负责归口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建设,指导推动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负责干部管理、培训工作和老干部工作; 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❺负责农口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❻负责农口的统战工作。
❼负责农口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❽负责农口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是市政府管理农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是: 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村发展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拟定有关地方法规,并检查执行情况。
❷研究拟定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重大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全市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❸协调指导有关农村各业的生产、流通、加工、对外经贸和第三产业工作。
❹指导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拟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政策、农村信贷、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 参与综合运用经济调节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❺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 指导农村家庭承包和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 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工作; 负责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❻制订全市农、林、牧、渔、水利、农机等基本建设和重大项目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口有关资金的计划安排。
❼研究制订全市菜篮子工程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❽研究制订农业科技规划,并综合协调实施工作; 指导农村信息工作。
❾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村镇建设、扶贫等有关农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路108号
邮政编码: 30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