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电话河南农村电话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 1.恢复时期。河南农村电话的发展自1949年至今经历了地方电信、县内电话、农村电话3个不同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电话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设施极为落后的基础上,经过艰苦奋斗,农村通信设施恢复发展较快,在剿匪、土改及农村历次政治运动中,为建立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发挥了重要作用。到1952年,各县共安装有人工交换机76部,总容量740门,装电话机964部。 2.建设发展时期。1953年,地方电信改称县内电话,为适应农村政权建设、土改及农村工作的需要,农村电话迅速发展,至1954年基本上沟通了县至区乡的电话联系,到1959年已达到社社(人民公社)装总机,队队通电话,在防洪、抗灾、支援农业生产,确保地方政令传达贯彻和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了较好作用。到1960年全省农话交换机容量已增加到133 398门,装电话机74 231部,单路载波机840部,农话杆路也增加到132 247杆公里,线路长达120 964对公里,70%以上的公社设有交换点,农话通信网覆盖全省70%以上的农村地区,农话业务量达到1 470.9万元,比1952年增长68.8倍。到1976年,全省共建农话交换点2 934处,安装农话交换机的公社已有1 907个,占公社总数的97.4%;已通电话的公社1 957个,占总数的100%;已通电话的生产大队3 547个,为大队总数的86%;农话交换机总容量达到143 532门,装有电话机74 273部,在机线设备上也进行了改造和扩建,线路质量有所提高。至1977年架空明线增加到10 730杆公里,线路138 671对公里,水泥杆线路占明线杆路的17.17%;建成农话塑料电缆13 390皮长公里,占明线杆路的12.47%。全省农话通信网已初步形成,为农话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3.飞速发展时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河南农村通信事业又一次获得生机,全省农村电话得到了较快发展,到1985年全省农话交换机总容量已达到150 277门,电话机56 143部,全省有农话交换点2 517处,已通电话的乡镇2 076个,占乡镇总数的98.67%;已通电话的行政村22 177个,占行政村总数的47.34%;已装交换机的乡镇1 935个,占总数的91.97%。这一时期农话虽取得了一些进展,但因受经济条件的制约,在技术上仍处于人工磁石电话、高杆明线的落后状态。进入“七五”时期以后,农村通信列入国民经济基础设施之一。这一时期河南农话通信认真贯彻“国家、地方、集体、个人”四个一起上的建设方针,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尤其是乡镇自动电话的建设,从1986年辉县孟庄乡600门自动电话的突起,成为河南第一个自动电话镇,结束了全省农话无自动电话的历史。巩义市孝义镇二十里铺是一个仅有5个村民小组的村庄,随着农村科学种田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村支部、村委会,把沟通信息致富发展放在首位,投资55万元安装90门自动交换机,当年安装电话56部,成为全省农村第一个电话村。在短短的5年内,全省农话自动通信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到1990年已发展到11 000门。明港镇、回郭镇、小冶镇等通过改制扩容,已分别拥有自动容量1 000门和1 000门以上,这是农话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与此同时,全省农话传输设备也得到了较快发展,打破了单一架空明线技术,逐步填补了农话通信在特高频、微波、环路载波和石油膏填充电缆等技术方面的空白。 “七五”期间为进一步增强农话企业的发展能力,全省农话实行了农话资费改革和经济体制的改革,全面解决了河南农话建国以来在资费政策上和经营管理上的诸多弊端,全省农话通信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建设阶段。到1990年底,全省64个县级亏损单位全部扭亏为盈,农话经济发展也摆脱了长期徘徊不前的局面,开始走出低谷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1990年,农话交换点总数已达2 320处,通电话的乡镇2 026个,通电话的行政村17 828个,农话中继电路4 509条,农话交换机总容量158 715门,其中,自动电话10 480门,载波电话终端机721部,杆路总长度53 088杆公里,电缆2万多皮长公里,电话机总数64 295部,其中自动电话6 433部,农话业务收入4 949.92万元,比“六五”末期净增2 603万元,平均年增长速度为16.10%,农村电话已由过去单一的架空明线传输向环路载波,持高频、电缆、微波、光缆等更加先进的传输方式发展,“摇把子”、“半自动”将告别历史。 “八五”期间,河南农话的建设与发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迈进。仅1991年,全省就有94个乡镇完成了自动电话建设任务,农村自动电话容量达到22 000门,其中已有35个乡镇自动电话进入全国大网,726个农村用户可以直拨全国各地。1992年,省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快全省农村通信的发展,发出了《关于加强我省农村电话建设和管理的通知》确定了“统筹规划、超前发展、分工负责、各方支持”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农话建设方针。1993年马忠臣省长作出了“加快农话自动通信建设,优化河南农村投资环境”的重要指示,为农话通信事业的更快发展指出了明确方向,进一步打破了企业局部投资建设的格局,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这一年,全省改制建设了90个乡镇的自动电话,新增自动电话2.2万门,有沁阳、新野、辉县、临颖4个县市的全部乡村相继实现了全县市农村电话自动化,并进入了全国自动通讯大网。全省有230个乡镇实现了电话自动化,自动电话容量达到5万门“八五”期间是全省农话建设得到社会支持最大、投入最多的五年,也是全省农话发展最快、增长幅度最好的五年。五年期间全省农话建设总投资达到6亿多元,到1995年全省农村乡镇电话人全部抛掉了“摇把子”,实现了电话自动化,交换程控化,拥有交换机总容量439 028门,其中自动容量434 528门。进入全国长话自动网的乡镇1 931个,其中1 645个乡镇用户电话直接国际及港澳地区。已通电话的行政村达到19 755个,到1995年已有99 802户农民家中装有私人住宅电话,农村公用电话也发展到3 111部。“八五”期间,农村通信技术的不断发展,新的技术装备和通信手段,如数字程控、数字微波、光纤电缆、图文传真等也在农村通信中得到广泛应用。1994年新乡县小吉镇投资2 000多万元,引进美国公司设备开通了河南省第一家蜂窝式移动电话系统,农村也有了“大哥大”。全省有2/3的乡镇实现了中继传输数字化,涌现出一批批电话村、电话乡镇,全省电话机部数已达到209 032部,比“七五”末期增长94%;农村业务总量比“七五”末期增长4.4倍,平均年递增42.3%;农话业务收入达到31 083.58万元,比“七五”末期增长50.6%。一个以交换程控化、传输数字化、光缆化的现代农村通讯网正在形成,为河南农村经济的振兴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农村电话湖南省农村电话从民国15年(1926年) 始建, 主要供各县军政部门免费使用, 由于当时农村经济、技术条件落后, 电话设备简陋。 新中国成立初期, 全省农村电话在各县、区地方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下, 主要供区乡政府免费使用, 装设电话的用户除军政部门外, 一般只有粮库、税务所、供销合作社、银行等单位。1951年, 全省农话户数2 098户。1953年, 农村电话统一交邮电部门代管和接管, 军政机关继续免费通话, 其余用户通信收费办法由当地邮电部门与地方政府洽商决定。1954年,全省农话户数7 063户, 业务收入47万元。1958年,“大跃进”、“人民公社” 化运动兴起, 农话业务量猛增, 年末, 全省农话户数达3.83万户, 全年业务收入达545万元。 1963年, 湖南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规定, 批转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关于调整农村电话管理体制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解决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将全省农村电话县到公社的线路、县、区、公社间交换中心所在地的总机, 均划为全民所有制, 由省统一管理。公社内部通信, 划分集体所有, 由公社按照自用、自理、自负盈亏的原则管理。同时颁布《湖南省农村电话营业试行规则》, 规定开办普通电话、同线电话、窗口零售电话、会议电话、农村电话联络国营长途电话、用户小交换机电话等业务种类。 此后至“文化大革命”期间, 湖南省营农村电话业务一直处于徘徊状况。1976年粉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后, 随着政治上的稳定和全省工农业的复苏,农村电话建设继1958年之后出现第二次高潮。至1979年, 全省公社通话面达99.91%, 生产大队通话面达81.78%。与此同时, 业务收入相应增长, 但由于农村电话资费10多年未调整, 加之1979年工资调整后, 工资与管理以及营业外支出增长较大, 因而(1980—1982年连续3年) 出现亏损。为此,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邮电管理局根据国家物价局与邮电部通知, 自1983年8月 1 日起, 适当调整农村电话资费标准, 将同一交换所内的固定交换费由每月6元调为8元, 给予优惠的社、队等用户, 由减半收取调整为每月收取5元。计次通话由每次0.15元调为0.25元, 但经过两个交换点接转的 (含社办) 有直接隶属关系的社队因公相互通话, 每次只收0.1元。农村电话资费调整后, 扭转了亏损局面, 1985年, 全省省营农村电话户数2.88万户, 业务收入2 117.6万元,1990年增至4.19万户、5033.7万元。 湖南省集体所有制的乡镇电话, 自1980年以后,出现机线拆除、用户减少的现象, 1980—1982年, 全省有54个县的2 259个大队电话机拆除, 至1984年,全省共减少乡镇电话4 337户。其主要原因是: (1) 乡以下乡镇电话杆线大多为50年代架设,年久失修经不起自然灾害袭击, 损毁后无资金、材料修复。 (2) 区、乡政府为节减办公经费, 拆除电话总机、单机, 村队电话无人支付电话租用费且无专人管理。 (3) 乡镇电话无归口管理单位, 经营管理混乱,乡镇电话人员口粮、户口问题未解决好, 通信质量差。 为加强农村电话经营管理, 1985年5月,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颁发 《湖南省乡镇集体所有制电话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规定, 电话所本着 “自建自用、自负盈亏” 的原则, 由乡镇人民政府集资兴办, 邮电部门在技术上、业务管理上予以指导帮助; 电话所应逐步走向联营, 县设立乡镇集体所有制电话联营管理委员会; 电话所如入不敷出, 其收费可略高于省营标准; 电话所可代办其他邮电业务, 由邮电局付给代办酬金。为使乡镇集体所有制电话联营工作进一步落实,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批准转发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关于设立乡镇集体电话管理站》 的通知。1985年,在全省92个开办农村电话业务的县 (市) 中, 集体制乡镇电话已组织全县联营的有长沙、醴陵、东安、永兴、蓝山、黔阳、怀化、溆浦、通道、会同、新晃、靖县、慈利、安乡、临澧、汉寿、泸溪、大庸等18个县。已组织全县联营并由县邮电局代管的有浏阳、石门、澧县等3个县。上述18个已联营的县及3个代管的县、乡镇电话收入和积累明显增长。1985年, 积累存款共计159.2万元, 其中积累最多的石门县达40.3万元。在自给有余的情况下, 一些县积极着手改善扩充乡镇电话的机线设备, 但发展很不平衡。1990年, 全省乡镇集体所有制电话4.24万户,业务收入1 000万元, 47 774个行政村中, 装有电话的24 055个, 通话面为50.35%。 随着 “165”通信工程的实施和全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从1992年开始, 全省邮电部门加大了农村电话的发展力度。1995年4月, 湖南省邮电管理局在平江召开全省农村通信现场会, 学习、推广平江、汉寿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 把建设与业务发展有机结合起来的做法, 在全省掀起了农村电话发展高潮。1997年11月, 省邮电管理局在汉寿再次召开农村通信现场会, 提出运用多种手段加快农村通信发展步伐。通过上述措施, 全省农村电话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至1997年底, 全省农村电话交换机容量达112万门, 农村电话用户达66万户, 电话村2 000个; 电话乡镇115个。1998年1月, 省邮电管理局在全省实施农村通信155工程, 即到2000年, 全省农村电话用户达到155万户, 农村电话交换及传输数字化, 行政村通话面达到95%, 农村电话普及率达到2.8%。该工程实现后, 全省农村电话条件将大为改观, 对加快湖南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农村电话农村电话原称区乡电话, 属地方政府管理, 1955年改称县内电话, 1962年1月30日, 统称农村电话, 系地方国营通信企业。 随着电信技术的不断发展, 城乡电话网相互渗透及扩大本地电话网的建设, 农话与市话网的界限日益模糊。 农村电话产权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公社 (乡、镇) 以上的归地方国营, 公社 (乡、 镇)以下的为集体所有, 均按企业经营, 实行单独核算。农村电话具有网区大、 中继线长、 交换点多、用户分散等特点, 是电信通信的末梢神经, 是广大农村的重要通信工具。 新中国成立以前, 青海没有农村电话。新中国成立后, 随着区乡人民政权建设, 青海农村电话开始起步发展。 1949年10月15日, 西宁至周围9县长途电话线路修复后,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军在沿线14个村镇设立电话交通站, 安装磁石式电话单机, 同时, 架设农村电话通信线路。 1950—1952年全省发展区乡电话88户, 设西宁郊区、 湟中、 贵德、 海晏、 门源、大通、 互助、化隆、 乐都、 民和11个县市区乡电话线路, 与县城所在地接通。 到1952年年底, 全省共有县内区乡电话线路926.9杆程公里, 通达78个区乡。 1955年全省县以下地方电信由邮电部门正式接管。 年底农话线路长度已增到1 047杆程公里。 通过10个县的96个区乡, 1958年前全省共有磁石式电话交换机59部, 容量1 190门, 电话单机470部, 通信线路2 448杆程公里, 共有273个区乡通了电话, 占全省区乡总数的52%。 1958年地方电信人员、 设备、资产全部移交当地县人民委员会。 在大办农业、 大炼钢铁的浪潮中, 农村电话延伸到钢铁基地、 生产大队及部分生产队, 用以指挥和汇报工作, 农话业务大幅增长, 线路建设掀起高潮。 1958—1961年3年间农话用户一度猛增到4 074户, 县内电话线路达到12 755杆程公里, 架空明线15 873线对公里。 1962年9月, 县至公社农村电话划为全民所有制, 为地方国营, 收归省邮电管理局统一管理; 公社至生产大队农村电话为集体所有制, 归当地社队管理。 经过3年调整, 至1965年全省农村电话线路压缩至3 604.8杆程公里, 架空明线5 725线对公里, 电话用户减至1 770户。 “文化大革命” 10年间, 青海农村电话发展缓慢, 前5年平均增长0.8%, 后5年平均增长8.4%。其间农话管理体制又经历一次变革。 1969年国家实行邮电分设, 将农村电话下放基层管理。 至1978年底全省农村电话线路, 邮电局经营的为4 404杆程公里, 明线8 763线对公里, 电缆163.8公里; 公社经营的为148杆程公里, 明线412线对公里。 农村电话交换点149处; 交换机容量3 300门。 1978年以后, 青海农村电话发展重新步入正轨,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快, 管理体制也逐步理顺。 1980年, 青海省成立农村电话局, 全面管理地方国营邮电通信。农村电话实行独立经济核算, 规定农村电话政策性亏损, 由地方政府负责每年予以定额补贴, 农话基本建设由省统一安排。 1980—1995年的十多年中,随着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 农村电话网的规模、 容量、技术水平发生了显著变化。 至1995年底, 全省农村电话明线线路总长达到10 548线对公里, 电缆217.6公里, 其中光缆40.5公里。 电话交换机容量4 863门, 其中50%实现程控化, 农村电话用户也达到2 779户。 “八五”期末由于全省中央通信企业的大规模发展和建设, 公用通网规模、 容量和技术水平空前增长并逐渐向农村延伸, 1995年底青海省人民政府率先迈开农话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 将地方国有农话企业划归中央邮电企业, 由中央企业根据全省经济发展规划,做好农话的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依托大网的资金、技术和实力, “九五”前三年青海农村电话有了长足的发展。 至1998年底, 全省农村电话明线线路长度达到7 404线对公里, 电缆746皮长公里, 中继光缆336公里, 局用交换机容量达到15 120门, 其中97.3%实现程控化。 电话用户也增至9 762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