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八旗井田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八旗井田分类:【地域文化】 清代满族土地制度之一。1724年雍正帝采纳御史塞德之议,先后在新城、固安、霸州、永清等县实行井田制,将没收入官的旗地分给无地旗民耕种。规定16岁以上、60岁以下之旗人,各授田100亩,周围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公田由官方发给耕牛、种子、农具,设管理劝教官2人组织生产。此制于1736年废除,改设为屯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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