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宋代书院教规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宋代书院教规分类:【传统文化】 宋代书院自我管理的教条和规定。教规既是书院的办学宗旨,也是学生学习、修身、处事、接物的具体要求。由于宋代书院是以教育为目标而非科举,重在育人,故在书院教规的制订上,以明人伦为本,注重学生的德行道义,提倡和睦的师生关系。在学术上允许不同学派共同讲学、交流和论辩,实行“门户开放”。重视生徒自学,提倡独立研讨。各书院大多基于上述教育思想和目标来制订教规,具体形式均仿效朱熹为白鹿洞书院订立的教规。《白鹿洞书院揭示》大致分为五个方面:①人伦关系。主张“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并以此作为所有教规的总纲。②学习顺序和方法。学生应遵循“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的学习顺序;学习应博采众长,不耻下问,反省自思,才能究其穷理,但最关键的方法是身体力行,到社会中去实践。③修身要求。“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④处事规定。“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以道义为重,不做功利小人。⑤接物规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宋代的书院教规不仅对宋以后书院的教学和管理产生重大影响,而且成为此后封建社会所有教育家的教育纲领,对中国教育影响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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