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2.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2.沿海防护林体系工程辽宁省海岸线东起鸭绿江口,西至山海关老龙头,长达2 430.5公里,其中大陆海岸线长1 830公里,包括6市19个县(市、区),土地总面积562.3万公顷,耕地面积6.1万公顷,占全省总耕地面积的24.8%。其中受风沙危害面积0.95万公顷,占耕地面积51%,水土流失面积86.7万公顷。辽宁省从1952年就开始营建海岸防护林带,经过几年努力,共营造了5 457公顷,有些县(区)的沿海防护林带已基本建成。十年动乱期间,这些海防林带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基干海防林带剩下的只有168公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辽宁海防林有了新的发展,到1996年止,10年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7.3万公顷,营造海岸基干林带1 800公里,现已基本封闭合拢;营造农田林网1.3万公顷,保护农田33.3多万公顷,有林面积已达106.6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30%,比实施这一工程前提高了5个百分点。沿海19个县(市、区)中有8个县(市、区)已消灭荒山,提前实现造林绿化规划;11个县(市、区)达到了部颁平原绿化标准。有8个县(市、区)实现了海防林建设达标。海防林体系的不断发展给沿海地区带来了明显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❶减轻了自然灾害的侵袭。在未造海防林前,辽宁省沿海地区全年6级以上大风年均达90~133次,全区受风沙危害农田面积46.6万公顷。自1987年实施海防林工程后,全年受风沙危害减少了一半以上,控制水土流失66.6万公顷。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