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田契钱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田契钱分类:【传统文化】 又名“印契钱”、“契税”。宋代田产、房屋交易税。商税的一种。民间典卖田宅,限三日内赴官府请买正式规格的契书,并限两月内输纳田契钱,逾限须加倍纳钱。此税钱始征于开宝二年(969),庆历四年(1044)定每贯收税钱40文,宣和四年(1122)增为60文,建炎三年(1129)增至百文。政和六年(1116),又规定典卖双方议定价格后,限三日先请买定帖(草契),纳“定帖钱”,出外书填,交官府批准并上簿籍后,再限三日请买正契。定帖钱又称“勘合钱”,实为附加税,绍兴间定为10余文。这样,人户买卖田宅每贯得纳110余文,税率超过百分之十一,由买者承担。民间惮此费用昂贵,常常不赴官府勘定,私下订立契书而逃税。参见“正契”。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