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试❶金朝科举考试的初级考试,又称为“乡试”。见“乡试”条。 ❷清朝各省府、州、县学入学资格考试童生试的第一阶段考试。由各县(或州)长官主持。应试童生需向本县(或州)署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及三代履历,出继者兼写本生三代,并须同考之五人互保,并取本县认保廪生保结,保证实无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身家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等,方许应试。试期多在二月,一般考五场: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被录取者,是否继续参加以下各场县试,听凭自愿。第二场为招覆,第三场为再覆,第四、第五场为连覆,其考试内容为四书文、经文、试帖诗、经论、律赋等。县试虽为五场,实际以第一场为主。县试录取名额,初为入学名额的三倍,康熙三十九年 (1700年) 后不限。县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童生试的第二阶段考试府试。其第一名称为 “县案首”,名列前茅者提坐 “堂号”。 县试明清各县县官主持的童生试。清制,欲取得出身的童生,须向本县礼房报名,填写籍贯、三代履历等,再以同考五人互结及在学廪生具保,方可应试。约考五场。取中者即获得参加上一级府试的资格。 县试❶金代科举考试的初级考试。又称“乡试”。参见“乡试❶”。 ❷明清童生试的第一阶段考试。由各县(或州)长官主持。清制,应试童生需向本县(或州)署礼房报名,填写姓名、籍贯、年龄及三代履历,出继者兼写本生三代,并须同考之五人互保,另取本县认保廪生保结,保证实无冒籍、匿丧、顶替、假捏姓名,且身家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方许应试。试期多在二月。一般考五场:第一场为正场,试四书文二篇,五言六韵试帖诗一首。被录取者是否继续参加以下各场考试,听凭自愿。县试虽为五场,实际以第一场为主。县试录取名额,初为入学名额的三倍,康熙三十九年(1700)后不限。县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第二阶段的府试。 ❸太平天国考试制度中的一级考试。每年三月举行。由县监军主持,分文、武科。文科取中前二名曰“秀生”,武科取中前二名曰“英士”,均由县监军发给执照,可直接参加省试。其余取中者评定甲、乙,概送郡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