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学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学部官署名。清代末置。掌国家教育政令。《清史稿·职官志六》:“学部:学务大臣、副大臣各1人;左、右丞,左、右参议各1人;参事厅,参事4人;司务厅,司务2人。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5司,郎中各2人,员外郎15人,主事18人,一等书记官11人,二等17人,三等15人。大臣掌劝学育材,稽颁各学校政令,以迪民智。副大臣贰之。总务掌机要文移,审核图书典籍。专门掌大学及高等学校,政艺专业,咸综领之。普通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课业。实业掌农工商学校,并审核各省实业,为民兴利。会计掌支计出入,典领器物,及教育恩给。其兼辖者:八旗学务处总理、协理、督学,调查、图书各局长、局员,编订名词馆总纂,图书馆正、副监督以次各员,俱择人任使,不设专官。” 学部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十一月设立。掌管全国教育行政,稽颁各学校政令。置尚书、侍郎各一员。下设总务、专门、普通、实业、会计五司和司务厅,附设翻译图书局、京师督学局、学制调查局、教育研究所、高等教育会议所等机构。原国子监并入,设国子丞一员总司文庙、辟雍殿礼仪事务。宣统三年(1911),尚书改称学务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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