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斐济立法委员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斐济立法委员会立法委员会原大多数成员均是总督任命的人和他的各个部的首长。自1963年起,立法委员会的官方成员规定不得超过19名,非官方成员增至18名。即斐济人、印度人和欧洲人各6名。在这18名非官方成员中,欧洲人和印度人各4名,分别由各自的种族中选出。各2名欧洲人和印度人则由总督指派。2名斐济人则由酋长会议以秘密投票的方式选出。任期5年。1970年10月10日斐济独立。立法委员会由1971年10月选出的众议院所取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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