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清偿债务善后公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清偿债务善后公债20世纪30年代~40年代,四川省政府先后两次发行的清偿债务公债。防区制时期,四川财政收支系统紊乱,各军滥发公债。1935年7月,四川省政府为整理各军债务,报经财政部决定,发行4400万元善后公债。此公债年息6厘,以四川盐税款作偿还基金,每年6月、12月底各偿还1次。当年只付息,次年起抽签还本,限期9年还清。1941年1月,四川省政府再次报批发行整理债务公债3500万元,年息6厘,仍是每年6月、12月底各偿还1次,限期13年还清,每次偿还额按总额摊分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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