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湖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暂行办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湖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暂行办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散装水泥事业的发展。为了强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促进全省散装水泥事业的快速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纳入税收渠道征收的批复》(湘政办函[1995] 274号) 的精神,结合湖南实际,省地税局1996年3月制定发布了该通知。指出湖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依据是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通知》[国发(1985) 27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散装水泥的意见》[湘政发(1985) 34号]。征收散装水泥专项基金的范围:❶原国家统配水泥厂、湘乡水泥厂、雪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东江水泥厂 (旋窑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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