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航运政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航运政策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和完善现行的航运经营和管理体制,自行制定航运政策;经中央人民政府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可以进行船舶登记,并依法以“中国澳门”的名义颁发有关证件;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私营的航运及与航运有关的企业和码头可以继续自由经营;除外国军用船只进入澳门特别行政区须经中央人民政府特别许可外,其他船舶可以依照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进出其港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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