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源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160 王源1648—1710字昆绳,直隶大兴(今属北京市)人,清初颜李学派重要成员。他认为解决土地问题是天下治安之本。由于土地私有,百姓占田多少国家无法调剂,必须变私田为官田。不为农而有田者,应献于国家,国家授之以爵禄。农户多余的土地应卖给国家,国家以谷物逐年偿付地价。国家在官田上实行畺田制,每畺六百亩,百亩为公田,余五百亩授予十家。官田租税轻于私田,农民就会自愿归田于官,私有土地就会全部转为国有,土地兼并即可消灭。他提出“不农则无田”的主张,认为士、商、工和封建官吏都不应占有土地。“有田者必自耕,毋募人代耕”,直接反对封建租佃制度,实质上提出了只有劳动农民才能占有土地的思想。他反对抑商思想和政策,认为货财与食并重,“本宜重,末亦不可轻,假令天下有农而无商,尚可以为国乎?”他主张设立大司均以备六卿,专门管理商业。商税应只征商人利润的十分之一,商人纳税达到一定限额应授以九品至五品的爵位,获得较高的政治地位。 王源1648—1710清初进步思想家。字昆绳、或庵,直隶大兴(今属北京)人。青年时代“喜任侠、言兵”。中年后为颜李学派重要人物。提出“有田者必自耕”,故官、士、工、商者不得有田,自耕农“一夫勿得过百亩”。 提出畺田制:600亩为一畺,中百亩为公田,十家各50亩,年60还田。主张“本宜重,末亦不可轻,”提高商人地位,把资本分为九等,税额达一定标准的授爵九至五品。设置“大司均”的官职管理商业,其地位于六卿等。主张“不得以银为交易”,货币用铜钱。著有《易传》、《兵论》、《平书》、《居业堂文集》等。前两书已失。 王源王源字惟远。明成化间处士。以耕渔自足,暇则读书。著有《东溪诗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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