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伪造税物杂印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伪造税物杂印刑名。即伪造应税之物及伪造杂职官印的行为。《元史·刑法志四》: “诸伪造税物杂印,私熬颜色,伪税物货者,杖81。告捕得实者,征中统钞100贯充赏。物主知情,减犯人罪1等,其匿税之物,一半没官,于没官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 不知情者不坐,物给元主。其捕获人擅自脱放者,减犯人罪2等,受财者与犯人同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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