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biyao laodong yu shengyulaodong
劳动者为维持和再生产劳动力所必需的劳动称为必要劳动。即生产劳动者本人及其家属生活所必需的产品而消耗的劳动。从事这种劳动所占用的时间叫必要劳动时间。劳动者超出必要劳动范围所进行的劳动称为剩余劳动。即生产超出劳动者及其家属所需必要生活资料以外的生产品而消耗的劳动。从事这种劳动所占用的时间叫剩余劳动时间。
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们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必要劳动。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为全部劳动时间的一部分,出现了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划分。在剥削制度下,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实质是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划分,体现了剥削与被剥削的对抗关系。但不同剥削制度,其表现形式不同。在奴隶社会所有权关系掩盖下,奴隶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无酬劳动;在封建社会,农奴的劳动在时间上和空间上明显地划分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在资本主义社会,雇佣工人的有酬劳动与无酬劳动的界限,被工资的表面现象所掩盖,工人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在社会主义社会,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的对抗性消失,不再表现为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划分。随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的必要劳动范围将日益扩大,劳动者的剩余劳动形成社会积累及其他社会基金,为全体劳动者共同和长远利益所必需,并将得到不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