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救国公债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救国公债1937年国民政府于抗战爆发后发行的公债。发行额为5亿元,年息4厘,从1941年起分20年还清。票面额分5、10、50、100、1000和10000元6种。现金和有价物品都可应募。1948年国民政府于发行“金圆券”时公布《法币公债处理办法》,规定按照票面加13000倍,再按法币300万对“金圆券”1元的比率折合偿还,使该债券持有人损失很大。 |
随便看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