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泉府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068 泉府西周官府管理商业、金融、信贷的专职机构。据《周礼》记载,泉府掌管市中所征收的各种税款;负责吞吐物资,以调节供求和物价,办理赊销和借贷业务。泉府对于鼓励和促进市场交换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泉府的借贷利息率很高,借债者大多是平民,由此成为官府盘剥平民百姓的工具。历代以官本放高利贷也源于此。 泉府官名。西周时期置。掌市场管理,调节物货供求和市税等事。《周礼·地官司徒》: “泉府: 上士4人,中士8人,下士16人; 府4人,史8人,贾8人,徒80人。”“泉府: 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 物楬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 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凡赊者,祭祀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凡国事之财用取具焉。岁终,则会其出入而纳其余。”林尹注:“泉府: 官名。掌以市税之收入,调节货之供求者。” 泉府官名。泉,通钱。据《周礼》记载,为地方官的属官。齐、鲁设置,掌管收购市上滞销物资及借贷收息等。参见“轻重九府”。 |
随便看 |
|
开放百科全书收录579518条英语、德语、日语等多语种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自由、开放的电子版国际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