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胶澳租界条约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胶澳租界条约德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关于租借胶州湾的条约。又称《德租胶澳专条》。光绪二十三年十月七日(1897年11月1日),德国以山东曹州巨野农民杀死张家庄两名德国传教士为借口,出兵强占胶州湾。次年清总理衙门大臣李鸿章与德驻华公使海靖在北京签订此条约。共三端十款,其主要内容是:德国租借胶州湾,租期为九十九年,允许德国军队在胶州湾沿岸百华里内自由通行;德国在山东有修筑胶济铁路权,及铁路沿线三十里内的开矿权;德国有承办山东各项工程优先权。从此山东变成了德国的势力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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