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言志shiyanzhi
中国古代诗论的最重要的纲领之一。《尚书·尧典》云:“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云:“诗以言志”。《庄子·天下》云:“诗以道志”。
在古代儒家诗论中,“诗言志”主要指用诗歌来宣传儒家的政治伦理观念。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又说:“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可见,在孔子看来,诗歌的主要作用是其社会功用。到了后世,“诗言志”被解释成“文以载道”“文以贯道”,完全排斥了文学抒发情感、唤起情感的作用及其特有的审美本质。
但从汉代开始,也有人将“志”解释为思想和情感,从而肯定了诗歌的情感功能。《毛诗序》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这显然将“志”与“情”看成了一个东西。这是诗歌理论的一个进步。这时,“诗言志”就不仅仅是指用诗歌来宣传儒家的伦理观念,以达到社会教化的目的了。“诗言志”成了诗人内在思想情感的自然流露。到了魏晋时期,陆机更进一步提出“诗缘情”之说,干脆撇开了诗歌的伦理教化功用。这样,从先秦的“诗言志”开始,在后世分流为“言志”与“缘情”两大派。一般说来,“言志”派更重视诗歌的思想内容和社会功用,“缘情”派则更重视诗歌的审美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