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三)防止水土流失,实行封山育林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三)防止水土流失,实行封山育林福建土壤侵蚀相当严重, 每年因水土流失带走的表土约6 000万吨左右, 水土保持已成为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水土保持得到各级政府的普遍重视。1981年,省、地、县三级水土保持机构相继成立。1984年,福建省政府颁布了《福建省水土保持工作条例细则(试行)》。1985年,历时3年的全省第一次水土流失普查工作顺利结束, 为解决全省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问题提供了科学的依据,水土保持工作已由点片治理发展到小流域的综合治理。通过在一定的流域范围内推广植树种草,实行封山育林,并根据自然特点,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保持水土,建立新的农业生态系统。至1995年底,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8万公顷。全省水土流失年平均治理速度为3.3%,高于全国平均治理速度1.5个百分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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