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上慈下孝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上慈下孝分类:【中国民俗】 所谓“上”,指上辈,在一般家庭中,指父母辈、祖父母辈,少数的家庭有曾祖父母或高祖父母辈。所谓“下”,指下辈,即子女辈、孙子女辈,少数家庭有曾孙女辈或玄孙女辈。作为上辈的祖父母、父母,对自己的下辈即子、女、媳、孙子、孙女等要爱护、仁慈,不能动辄打骂,使子、孙不知所从,也不能冷言秽语,使其受屈难堪,子孙有过,应反复劝诫诱导,实在不得已才能体罚,使其知耻;在财产、赠物等方面,对诸子、诸孙,不得偏心。作为下辈,对上辈要尊敬孝顺,孙辈对祖辈,平常闲居无事要服侍左右,办事要谨慎,说话要和颜悦色,要请安问候,不能高声喧闹呼叫,受到祖辈呵斥,要俯首默受。子女与父母血缘最近,关系最密切,父母生育和抚养子女成长,终日操劳,是子女的生活依靠,子女是父母未来的希望,是年老以后的生活依靠。父母与子女的相依为靠的关系,是维持家庭稳定的最重要因素,其伦理道德关系是父慈子孝。孝,即孝顺,山西民间常说子女孝顺,对父母尽孝道,就要顺从父母的意愿和想法,在生活上关心父母的饮食起居和疾病痛苦。明太祖朱元璋《立极开辟垂训》中说:“父母生育恩深,终身难报。凡为儿女,皆当尽孝,父母在堂则问安,视膳,冬温夏清,孝也。父母有疾则衣不解带,药必亲尝,孝也。”子女对父母的正常孝道,首先应该是勤劳节俭,为人善良,勇敢助人,为国家为社会多做奉献,使父母为此而感到光荣,受到社会的尊重;其次是尽力照顾父母的生活,善养厚养,有事和父母商量,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当然,封建社会提倡的愚忠愚孝,也不可取。最典型的是曾在民间流行的“二十四孝”,其中有一些提倡对父母唯唯诺诺,逆来顺受。更有甚者,为了救父母之命不惜牺牲自己或亲生骨肉的生命,像 “王祥卧冰”,为孝顺母亲而在数九寒天中卧冰取鱼;“郭巨埋儿”,为了母亲温饱,不让儿子与母亲争食,便要把儿子活埋,等等,都显得极端荒唐。尽管他们后来都遇到神仙、土地爷的怜悯和帮助,但仅仅是一种幻想罢了。此外,像“父母在,不远游”、“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父母去世在墓穴中或墓旁结庐守孝三年,等等,都是有背于社会进步的倒行逆施,将人们对于父母的正常感情引向极端。封建统治者提倡孝道的政治目的是“移孝于君”,让人们用孝敬父母的心情忠于君主,这是我们今天应予批判的。不过,在现实社会中,也确实有一些子女只求父母的给予与支持,而不顾道义不赡养父母的事例,这就是民间所说的“忤逆不孝”。我们所提倡的是正常、健康、有益的上慈下孝、父慈子孝,对愚忠愚孝、忤逆不孝两种极端则应予批判、抵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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