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公室告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公室告分类:【传统文化】 秦代诉讼制度。秦律出于维护司法机关职能的考虑,在诉讼制度上,把自诉案件的性质分为“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两种;控告家庭以外属于“他人”的贼、盗行为称为“公室告”;控告家庭内部侵犯财产及家长杀伤子女和主人杀伤奴婢的案件,称“非公室告”。属“公室告”的案件,官方予以受理,“非公室告”则无论何人告发均不予受理。如告发人坚持告发则要被处罚。此制仅见于秦律。 秦代的法律诉讼程序。《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公室告’(何)?(也)?‘非公室告’可(何)?(也)? 贼杀伤、盗它人为‘公室’;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子及奴妾,不为‘公室告’。”即对杀伤他人或盗窃他人的罪行的控告,称为“公室告”。而子盗父母,父母擅杀、刑、?子及奴妾,则不为“公室告”,按秦律、司法机构对公室告必须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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