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大溪文化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大溪文化分类:【传统文化】 中国长江流域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存。1959年首次发现于四川省巫山县大溪,分布东起鄂中南、西至川东、南抵洞庭湖北岸、北达汉水。年代距今约6400―5300年。大溪文化以独具风格的陶器和奇异葬俗为其特色。陶器以泥质红陶为主,兼有彩陶,红陶外普遍涂红衣,彩陶为红陶黑彩,常见纹饰为驹索纹、人字纹、旋涡纹等。器类中釜、罐、钵、、盘、杯多见,其中彩陶筒形杯尤富特色。另有一种陶球为其他文化所不见,有空心球和实心球两种,空心球内有泥粒,摇动有响声,用途不明。大溪文化的葬俗十分独特,除仰身直肢葬外,屈肢葬流行,且屈肢姿势有多种,以双脚压在髋骨下的仰身跪屈和上肢向上蜷曲的仰身蹲踞葬尤为特殊。除随葬陶器、石器外,又常见以鱼和狗随葬者,鱼放在身上或口边或两臂下,有的头枕象牙,有的乳房上扣陶钵等等。反映了大溪文化原始居民多种禁忌的宗教意识。 大溪文化是在长江三峡地区的巫山县大溪河与长江汇合口附近发掘的原始文化。在三次发掘中,共发掘墓葬214座。从发掘出的文物看,大溪文化正处于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在历史分期上,应属于新石器时期,大约相当于中原仰韶文化的中晚期。 大溪文化中,使用的石器主要是磨制石器,也有打制和琢磨结合的石器。显然,在石器的制作上已经比单纯打制的石器有了较大的进步。大溪文化的石器中最具特色的是巨形石斧和圭形石凿。在大溪文化中,也有玉器发现。这些玉器不但制作精致,而且在磨琢、切割、钻孔等方面已经显示了较高的制作技术。玉器的种类也很多,有璧、环、璜、?、铲等。这反映了大溪文化的工具生产工艺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达到了一定的生产水平。 大溪文化的居民以捕鱼生产为主。这是因为大溪文化居民住在长江边,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在出土文物中发现有大量的鱼骨和捕鱼工具,如网坠、鱼钩、矛、镞、弹丸等。在发掘中也发现有较多的兽骨,如猪、狗、牛、羊、马、虎、豹、鹿等,只是数量不及鱼骨。这说明大溪文化的居民也从事狩猎生产,只是数量不及渔业,应是作为捕鱼业的辅助性生产。另外,巨型石斧、石锄则表明大溪文化居民也从事种植业。这些生产方式说明,大溪文化居民是基本定居的农业生产,而不是游牧生产。只是由于生产比较落后,必须从事多种生产才能维持人们的生活。 大溪文化的居民生活也达到了相当的水平。在遗址的发掘中,不仅发现有陶制和石制的纺轮,而且发现了精致的骨针。这说明,大溪文化的居民已经能够用纺轮纺线,用骨针缝制衣服。另外,在遗址中还发现有蚌制的手镯,细珠串成的珠环,象牙圈、海螺制成的装饰品等。这说明当地居民已经懂得使用装饰品美化自己。在大溪文化的居民使用的日用陶器中,不仅种类繁多,而且在红陶上已有黑色的彩绘图案,它反映了大溪文化居民具有一定的审美意识,人们的精神生活已经受到重视。 大溪文化的墓葬方式具有自身的特点,几乎所有的墓葬都是南北走向,死者的头朝南,脚朝北。墓葬中基本没有墓具,墓地排列十分密集,盛行单人葬和母子葬。这种墓葬明显体现了母系制度的特征。随葬品以鱼为主,也有陶器,但都在底部打有孔,具体的意义不明,估计与大溪文化的观念和巫术有关。从这些情况看,大溪文化中的丧葬文化已经形成,对人的死亡已有观念上的认定。这也是精神文化发展的标志。 大溪文化是巴蜀地区发掘比较完整的原始文化。从中可以看到原始的居民的生产、生活状况,这就是大溪文化居民已经进入定居生活状态,具有较为稳定的生活资料来源,基本生活已有保障。因而在精神生活上有了较大的发展,居民不仅有浓厚的审美意识,而且初步形成了丧葬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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