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健美竞赛名次评定法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健美竞赛名次评定法健美竞赛名次评定分预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预赛也称“淘汰赛”,采取不评分方法。比赛一般为不公开进行,在这一赛程中,只须选出15名进入复赛。复赛也称为“半决赛”。它分为第1轮和第2轮。经过两轮的比赛,并通过最后的比较评分,对每个运动员评出先后的名次。排在第一的,得1分,排在第二的,得2分,余此类推,分数越低,名次越高。在全国锦标赛和冠军赛中,一般都设9名裁判员,把9名裁判员的评分,去掉两个最高分和两个最低分,把其余5名分数相加,为每个运动员复赛评分。决赛前6名运动员参加,分别评出第1到第6名,评分方法同复赛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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