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格陵兰自治议会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格陵兰自治议会格陵兰的自治权力机关。1953年以后,格陵兰是丹麦的一个州。1979年5月1日起实行内部自治。1979年4月,首届自治议会经普选产生,共有议员21名。按规定,自治议会由本岛享有选举权的成年公民普选产生,每届任期4年。议长兼任自治政府主席。议会还任命政府7名成员中的4名。格陵兰的防务、外交、货币等事务由丹麦政府管辖。自治议会和自治政府主要负责本届税收、教育、文化和社会福利事务,在外交等问题上也有相当权力。1985年1月1日,自治议会和政府接管了本岛出口管理机构和港口。本届自治议会于1987年5月26日选举产生,共有27个议席,前进党和团结党各占11席,工人党4席,北极党1席。约纳逊·莫茨费尔德连任议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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