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盛京刑部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盛京刑部清代盛京 (沈阳市) 五部之一,设于康熙元年(1662)。其主要职能,审办盛京旗人及边外蒙古案件,每年“秋审”,会同盛京户、礼、兵、工四部侍郎及奉天府尹审议汇题。奉天府重犯秋审,也会同盛京刑部酌定具题。设侍郎1人; 肃纪前司郎中1人、员外郎1人、主事1人; 肃纪左司郎中1人、员外郎2人、主事2人;肃纪右司郎中1人、员外郎2人、主事3人; 肃纪后司郎中1人、员外郎2人、主事1人;堂主事2人、笔贴式30人;赃罚库司库1人、库使1人、司狱2人。以上各官,除笔帖式中设蒙古2缺、汉军5缺、司狱汉人1缺外,余皆满洲人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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