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崩龙族的奶水钱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崩龙族的奶水钱分类:【风俗文化】 崩龙族男女青年恋爱自由,女子在选择对象上有一定的自主权。过去本民族内部没有严格的等级婚,只要对方愿意,贫富人家可以联姻。男青年到十四五岁时开始串姑娘,晚上他们到女青年家门外吹芦笙,引出姑娘来谈恋爱。双方建立感情后,互赠手镯、腰箍、项圈、篾箩、织锦挂包等生活用品,然后再请寨中老人往女家说媒。只要女方同意了,家长一般是不反对的,他们认为姑娘爱着人了,不同意是不好的,至于女婿是不是称心如意,那是女儿命定的,父母无能为力。倘若女方父母反对,姑娘可自行到男方同居。 结婚时,男方要给女方聘礼,崩龙族称为“奶水钱”,习惯上不给是不行的。数量根据男方家经济情况决定,一般不少于五六十元,有高达一二百元的,娶亲时还要给女家一二百斤肉,一定数量的茶叶、烟草、盐巴和鸡蛋等。若姑娘属外寨,还要给寨里送些谷子。新媳妇接到家,要宴客三天,请全寨人来进餐,客人送些烟草、蔬菜和木柴作为礼物。 结婚对男方是一项沉重的负担,解放前因结婚而卖田、借贷的相当普遍。男方往往由于无力把女方娶回来而去女家入赘。婚后不和睦,可以离婚。若由男方提出,出几斤米,几元钱请村寨头人祭神树并通知女方回娘家即可;若系女方提出,则必须赔偿男方在结婚时付出的财礼,这对妇女是一种束缚。群众中流传着“骒马不能戴铃,女人不能比男人”的俗语。而妇女也自认为女人家不懂事,只要操持家务即行,家门外的事由男人去办。镇康地区屋内设有佛爷起坐处,这个位置妇女是绝对不能去坐的。这些反映了妇女的社会地位较低,男女权利虽不平等,但在家庭内部,妇女除参加生产劳动外,要料理家务,纺纱织布做衣服等,故在家庭中还是受到尊重的。 崩龙族有讳名的习惯,凡结婚生育子女后,别人就不再直呼其名,而是按其子女的名字,称为“某某的妈和爹”。甚至有在未生育前就给未来子女取名,并以此来称呼的。 解放后,随着民主改革,婚姻法的宣传、贯彻,一些婚姻陋习已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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