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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甘地
类别 中文百科知识
释义

甘地1869-1948Gandi

莫汉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印度民族解放运动著名领袖。生于古吉拉特邦波尔班达城土邦大臣家庭,属吠舍种姓。从小受印度教和耆那教的“非暴力”思想影响。1883年就读于伦敦大学,学习法律。回国后在孟买以律师为业。1893-1914年在南非任一穆斯林商社法律顾问,目睹印度人的悲惨生活和遭受的种族歧视。1906年起领导印度侨民开展称作“萨蒂亚格拉哈”(掌握真理)的非暴力抵抗运动,反对英、荷殖民者的种族歧视政策,逐渐形成“非暴力抵抗”的政治主张,并获得一定的成功。1915年回国后继续开展非暴力抵抗斗争。1920年12月,国大党那格普尔年会通过甘地拟定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方案”。从此,“非暴力不合作”成为国大党的指导思想和纲领性策略,甘地成为国大党最有权威的精神领袖。他发动和领导了1920-1922年和1930-1934年全国范围的轰轰烈烈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1924-1934年、1940-1941年任国大党主席。1948年1月30日,因反对教派纠纷,被印度教极右分子刺死。长期为印度民族独立奋斗,曾十多次绝食,三次被捕入狱。在反英不合作运动中身体力行,为抵制洋布亲自手摇纺车织布。为反对英国食盐专卖权,和群众一起自煮食盐。提倡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团结、社会改良和妇女、贱民的地位平等。在人民群众中享有极高威望。因阶级局限性,反对暴力革命,对超出“非暴力”范围的群众斗争采取敌视谴责的态度,以至与英殖民当局妥协。但他发动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具有极广泛的群众性,沉重地打击了英国殖民统治,为印度独立奠定了基础。由于甘地为印度独立作出杰出贡献,被印度人民尊为“圣雄”和国父。

领导示威的甘地

甘地1869—1948Gandi

莫汉达斯·卡拉姆昌德·甘地,印度国民大会党主要领导人,印度民族解放运动领袖。生于波尔班达土邦大臣家庭,属吠舍种性。从小受印度教和耆那教的“非暴力”思想影响。1887年入伦敦大学,学习法律。毕业后回国在孟买以律师为业。1893年去南非任一穆斯林商社法律顾问。领导印度侨民开展非暴力抵抗运动。反对殖民者的种族歧视政策,争取平等权利,获得一定的成功。逐渐形成“非暴力抵抗”的政治主张。1915年回国,继续进行反英斗争,成为国大党实际领袖。1920年“非暴力不合作运动计划案”,在国大党那格普尔年会上获得通过。从此,以“非暴力不合作”为核心的甘地主义成为印度资产阶级领导民族解放运动的指导思想。他发动和领导了1920—1922年和1930—1934年全国范围的轰轰烈烈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1924—1934、1940—1941年任国大党主席。长期为印度的独立奋斗,多次绝食,三次被捕入狱。在不合作运动中身体力行,亲自手摇纺车织布,和群众一起自煮食盐。提倡印度教和伊斯兰教之间团结、社会改良和妇女、贱民的地位平等。在人民群众中享有极高威望。他发动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具有广泛的群众性,沉重地打击了英国殖民统治,为印度独立奠定了基础。由于甘地为印度独立作出杰出贡献,被印度人民尊为“圣雄”和国父。因阶级局限性,反对敌视超出“非暴力”范围的群众斗争,以至与英殖民当局妥协。

甘地1869—1948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印度民族解放运动领袖。1893年后,曾在南非进行反种族歧视斗争,首创“非暴力主义”。1924—1934年、1940—1941年任印度国民大会党主席,使“非暴力主义”成为该党指导思想。多次发动对英国殖民政府“不合作”运动。号召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团结反英;主张社会改良和提高贱民地位。个人生活奉信禁欲和苦行。1948年1月被右翼教派组织爱国社的暴徒刺杀。

甘地1869—1948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

印度杰出的革命领袖,国大党领导人,出生于古吉拉特邦卡提阿瓦半岛的波尔邦达尔,18岁中学毕业后就读于印度的夏玛尔达斯学院,后又去英国伦敦大学攻习法律。他认为,道德是人类生活的基础,个人和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依赖于道德。而神是宇宙的最高道德准则,真理就是神。人类生活的最高目的是寻求真理或亲证神,因此道德的目的同样也应是寻求真理或神。人在寻求真理中必须超越自我,实现爱或“非暴力”,这种“爱他人或者按爱的要求去履行对他人的职责”也就是道德的本质。他特别强调道德是一种自觉或有目的的行动,他把人的欲望和动机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私的,另一类是利他的,而人类的责任就是摒弃前者,履行后者。他主张的美德是:非暴力、行真实、贞洁、节欲、不偷盗、不占有或忍受清贫、参加劳动、斯瓦德希(自产)、无畏、容忍、敬神等。其中最重要最有特色的是“非暴力”和“苦行”。他说:“非暴力就是以积极的形式去对待一切生命的善良意志。非暴力就是纯粹的爱。我在印度教的经典中,在《圣经》和《可兰经》中都读到过它。”(《青年印度》1920.3.9)又说:“衡量爱的标准是苦行,而苦行就是自我忍受痛苦。”(同上,1925.3.9),“通过自己忍受痛苦来战胜敌人”(N·K·鲍斯编:《甘地选集》1948年版第221页)。

甘地1869年——1948

印度民族主义领袖,虽从未在政府任职,但被推崇为印度最高政治及精神领袖,对印度获取独立起到主导作用。出生于职员之家,青年时在英国学法律,回印度后从事律师职务,后又往南非从事教职活动。因反对南非政府歧视印度移民的政策而知名。1915年回印度后以印度国大党领导人的身份组织对英国人实行非暴力的抵制策略,以求争取印度农村制工业,常以绝食形式进行斗争。他在国内四处奔走,呼吁取消歧视贱民和促进印度人与穆斯林教徒的团结,在吸引农民参加民族运动方面起到了相当的作用.1930年又公开抵制政府对盐业的垄断而受监禁。自1944年起,他在印度独立的谈判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甘地1869—1948

印度民族运动领袖,有“圣雄”之称。1869年10月生于班达尔。曾留学英国研究法律。1893年在南非留居期间进行反种族歧视斗争,提出 “非暴力抵抗” 口号。1915年回到印度,倡导对英国殖民当局实行“不合作运动”,并在他领导下的国民大会党通过了“不合作运动方案”。1924—1934年及1940—1941年任国大党主席。曾3次被捕,先后绝食15次。在领导印度争取独立的斗争与吸引农民参加民族运动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他主张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合作,提倡通过精神感化和阶级和平进行社会改良,反对暴力革命。个人生活奉行禁欲与苦行。1948年1月,在印度的教派纷争中被印度教极右派分子刺死。著有《青年印度》、《甘地自传》等书。

甘地

莫罕达斯·卡尔姆昌德·甘地,印度民族解放运动领导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倡导者,享有“圣雄”称号。1869年10月2日生于商业种姓家庭。13岁结婚。1888年赴英国攻读法律。1891年获律师资格回国。1893~1915年在南非领导10余万南非印度人反对种族歧视,提出“非暴力抵抗”口号,数次被捕。1915年回到印度。1919年领导印度人民反对《罗拉特法》的斗争。1920年倡导和开展非暴力不合作运动。1924年当选国大党主席。1929年国大党授权甘地领导运动。主张印度教徒与伊斯兰教徒团结合作,提倡给予妇女和“不可接触者”平等地位。1948年1月30日在赴祷告场途中被一个狂热的印度教徒开枪杀害。在反英斗争中,先后绝食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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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0 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