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基诺族的村落组织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基诺族的村落组织分类:【中国民俗】 基诺族有1.6万余人。主要聚居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基诺山(旧名“攸乐山”)。基诺山属横断山系无量山脉末梢的中小丘陵,位于澜沧江和勐江之间。最高海拔1691米,最低海拔575米。属热带山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山上有莽莽的原始森林,海拔1000米以下为热带季雨林,1000米以上的为热带绿阔叶林。 族源基诺族的族源,有三种说法:第一种说法,说基诺族的祖先是诸葛亮南征军队的战士,因中途掉队而被丢落,他们赶上队伍后,诸葛亮不再让他们随军出征,并送了他们一些茶种,叫他们就地落居,以种茶为生。还说“攸乐”与“丢落”谐音,也说明基诺族是诸葛亮南征时丢落的那些战士形成的民族。这种说法不符合历史事实,仅属传说而已。第二种说法,说基诺族是傣族首领叭比桑怒从外地带来基诺山的。在途中,当来到基诺山过夜时,有个基诺战士起床较晚,没有赶上叭比桑怒的队伍,丢落在基诺山上。“基诺”就是“丢落”的意思。基诺族就是丢落的民族。这种说法显然是从关于诸葛亮的说法衍变而来,同样不可信。第三种说法,20世纪90年代初,杜玉亭在其《基诺族简史》中,根据文献记载和社会调查的资料,提出了“基诺山是基诺族的发祥地,基诺族是基诺山的开发者”之土著说。这一观点已为史学界所公认。他还认为,基诺族曾经历了原始社会初期的血缘内婚时代,再经过母系制、父系制到原始社会末期的农村公社。但基诺族的社会并不是单线发展的,在基诺族基本脱离血缘内婚制,进入了以母系为主导的阶段,还存在血缘婚的残余。在发展到父系制为主导的时代,母系制的残余甚至血缘婚的遗迹也依然存在。 血缘公社血缘公社或坐落在山坡,或落居于原始森林。血缘内婚组成的家庭,是血缘公社最基本的社会细胞,由若干个血缘家庭组成一个血缘公社。那时,以血缘家庭为单位,一个血缘家庭,就是一个血缘氏族,一个血缘氏族就是一个村落。村落内实行内婚制,村落与村落之间互不通婚。每个村落有每个村落的地域范围,村落之间以森林相隔,各个村落有各个村落的土地、牧场、森林、水源,村落内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属公有,有血缘氏族的公共墓地。血缘社会内实行原始共产主义的平均分配制,哪怕猎获一只麂子,也要按人头平均分配。公社实行的是氏族长老制,每个村落设有一个“卓巴”(寨父)、一个“卓生”(寨母)。“卓巴”和“卓生”由村落中最早的两姓氏族居民的长者担任。“卓巴”和“卓生”俗称“寨老”,他们是最受人尊重的公仆。他们不脱离生产,没有俸禄,如有生活困难,由全村落凑集支援。他们与其他氏族成员不同的是,只是在播种季节,由每户出一个白工,先把他们的地种完,全村落再下种,据说这样才能五谷丰登。还有,就是不管哪个氏族成员杀牛,都要把牛头和四肢送给他们以示尊敬。一些大的村落,在两位寨老之下,设有“巴努”(首席寨老的接班人)、“生努”(第二寨老的接班人)、“科卜落”(第三个氏族的长老)、“达者”(第四个氏族的长老)、“乃俄”(第五个氏族的长老),由以上七老组成寨老议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全村落的生产、生活和社会活动。平时,除“卓巴”和“卓生”外,其他五老有大致的分工,“巴努”和“生努”做“卓巴”和“卓生”的助手,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科卜落”负责管理公社的财务;“乃俄”负责杀牛和接待外寨客人;“达者”负责通信和调解纠纷等。清代,基诺山被划归车里(今属西双版纳)宣慰司,由傣族土司管辖。车里宣慰司在基诺山设置了叫做“罗西”和“领囡”的基层行政建制,任命了名叫“叭革”的大头人及“叭”、“?”、“先”等小头人,作为土司的代理人。这样,基诺族的寨老往往既是氏族的酋长,又是封建领主的代理人,把基诺族的社会纳入了封建领主制的社会。 但是,如前所提,基诺族的母系制、父系制、血缘氏族的残余,仍不同程度地保留在基诺族的社会之中,直到20世纪50年代,巴夺寨仍然是一个完整的血缘氏族。据说,除外部社会的影响外,历史上巴夺寨曾企图改变自己的血缘婚姻关系,曾让其他氏族的男子来巴夺寨成婚。为保障氏族之间的通婚,这个寨子还增设了一位氏族长老,专管婚姻方面的事情,但经多次尝试依然没有成功。在传统习俗中,至今还保留着血缘内婚的痕迹。例如,至今残存的“巴什”(有的地方叫“巴里”)现象。“巴什”,是指同一个祖先繁衍的后代内,父系氏族男女的婚恋。“巴里”的意思,是同居过的朋友,即男女青年在成年礼后和婚前氏族内恋爱并同居过的人。据说,在不久前,札果、巴亚等寨同一血缘氏族的青年男女间的同居者还相当普遍,个别人在同一氏族内的“巴什”竟达四五个人之多。基诺族中有一种男女之间互赠信物的习俗:氏族内互爱而不能成婚的恋人,要互相赠送誓死成双的信物,表示生前不能成婚,死后也要成对。通常女方送男方的是一块绣花手帕,一条长约两丈的刺绣精美的腰带,男方送女方的是一个雕刻精美的口弦和编制精美的烟盒。这些互赠的礼物,双方都要珍藏起来,即使婚后的丈夫或妻子发现,也不干涉。等到恋人去世时,若男方去世,要把女方送的手帕盖在死者的脸上,用腰带紧绕男方的独木棺三匝;若是女方去世,要把男方赠的信物放在死者独木棺的枕边,以示双方对爱情的至死不渝。在莫卓、巴夺、巴朵等一些村落,盛行结婚时“巴什”恋人的男方向女方泼污水的仪式:新娘经过男方所在的路口时,男方用早已在竹筒里装好的污水泼在新娘的身上,表示对女方忘记旧情的报复和抗议。这些泼水者,大多是血缘氏族内的恋人,因为不少村落仍允许血缘氏族内的恋爱和同居,只是禁止结婚而已。现在还在婚礼中所唱的“巴什”情歌,反映的也是血缘氏族内男女青年相爱,甚至已经同居,但遭到家长、社会的反对,男女双方仍坚持自己的爱情,甚至殉情的悲剧。在基诺族已经历母系制,进入父系制的时代,在连习惯法都已禁止氏族内婚的情况下,“巴什”情歌这种文学现象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还在隆重的婚礼场合演唱,并获得人们深深的同情,说明基诺族血缘内婚制之根深蒂固。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说,血缘家庭已经绝迹了。甚至在历史所记载的最蒙昧的民族中间,也找不出它的一个不可争辩的例子来。不过,夏威夷的亲属制度(这种制度至今还在整个玻利维亚通行),使我们不能不承认这种家庭一定是存在过的。如果说,恩格斯是从夏威夷的亲属制度中揭示出来人类历史上血缘家庭存在的可能,那么,基诺族到20世纪中叶尚存在血缘内婚的种种现象,进一步表明人类历史上家庭的第一阶段―――血缘家庭的实实在在的存在。 母系制据历史学家研究,认为基诺族在血缘家庭之后,即进入了母系制的时代。而且据说,基诺族的父系制取代母系制,仅是300多年前的事。“基诺”是自称,“基”的意思是舅舅;“诺”的意思是后边。全意为“舅舅的后代,尊敬舅舅的民族”。在家庭中,舅舅是外甥的保护人,舅舅有养育丧失父母的外甥的义务,有决定外甥的婚姻的权利。如果外甥是非婚生子,其亲权属于舅父,要与舅舅连名。男女结婚时,新郎要给新娘的舅父一定数量的接人钱。在母系社会的村落,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名称,有氏族的议事会,有共同的地域范围,有共同的祖先和宗教信仰,有公共的墓地,共同劳动,集体消费,其显著的特点是:氏族的长老是母系长老,在家庭内以母系来计算世系,婚姻实行外婚制。母权制的遗迹,至今在基诺族的社会和风俗中还多有反映。基诺山分为前半山和后半山。基诺族的创世史诗和传说都说,最早定居在前半山的人,是女性始祖米里几得。说她在外族入侵时奋不顾身,拿回了祖先传下来的神圣的三脚石;是她第一个发明了用磨石来磨石刀;也是她第一个发明了用竹子做笕槽从山间引来饮用的泉水;更甚者,说她是地神的女儿,她可以叫地往下陷,把白天变成黑夜,神力非凡;米里几得又叫“阿妣几得”,意为老祖母基得。她定居的司土寨又叫“阿普嘎米右”,意为女人管理的祖根根的寨子。米里几得的儿孙繁衍后,又在巴夺分建了一个村寨。“巴夺”的意思是“从司土祖根根寨的瓜蒂上落下来的老奶奶寨子”。由司土寨和巴夺寨再分出去的寨子,其始祖都是女性。如巴贵寨基诺语叫“阿车少纽”,意为不知其父的妙龄少女居住的寨子,又被称为“无父女人住的上寨”。下寨叫“阿娥少纽”,又叫“无父女人住的下寨”。 基诺山后半山的始祖也是女性,名叫“门普少得”,意思是接近坝子居住的无父女子。她定居的巴普寨,被称为“阿普门濮特肖”,意为女始祖根根居住的高处的接近坝区的寨子。由此繁衍而成的村寨的祖先,亦都是女性。传说她也曾从敌人那里夺回祖先传下来的神圣的三脚石,并是个高明的巫师。在氏族的隆重仪式中,也保留了许多母系社会的残余。比如,上新房是基诺族最隆重的仪式,举行仪式时,所有的父系家长、氏族和村寨男性长老、巫师及行政头目,都按地位的高低排列次序,显得十分庄严。但在这种场合,最重要的人物不是男人,而是称之为“佐毛”的女人。“佐毛”,意为新房的最大的主人,但她实际上并非真正的主人,而是氏族内最年长的老妇。在巴亚寨和札果寨,上新房时,要由女长老第一个进入新房,安放好神圣的三脚石,并点燃火塘的火,享受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得到的祭肉。 父系制进入父系制时代以后,村寨里废除了母系制,而实行男性家长制。家庭内的世系就不再以母系来计算,而改用父系来计算。据巴亚寨长老白腊约说,到20世纪50年代,他家的父子连名已连续了12代。以每代25年计,巴亚寨的父系制正好有300年的历史。在父系家庭里,只有男性才能担任家长,只有男性家长才有权代表家庭参加农村公社的社会活动和宗教仪式,即使妇女在场也无权参与表决的事项。在农业和宗教仪式中,妇女不能参加,只有男性家长才有资格主祭;即使过年举行全氏族的大鼓舞蹈仪式时,妇女也只能在鼓的背面击鼓伴奏,只有男子才能在鼓的正面边击边舞;在夫妻的关系方面,丈夫与其他女子发生通奸等不正当的性行为是司空见惯的,但如果妻子发生了类似的事情,却要遭到村寨习惯法的惩罚,受到丈夫的打骂甚至遗弃。由父权制派生出来的重男轻女的习惯法,如规定女儿必须出嫁,即使父系无儿,宁肯收养子,也必须嫁出女儿等等。 农村公社在基诺山,父系家庭是父系农村公社的基本细胞。若干个父系家庭组成一个村落,若干个村落组成一个农村公社。而基诺族的父系家庭,与许多民族的不同,都是共同生产、生活的大家庭。20世纪40年代初,亚诺寨的木腊表家是一个典型的父系大家庭。他家有28个小家庭,130余人,共同居住在一幢又大又长的竹楼里,每个小家庭有一个小火塘,自己生产、煮饭。家长是年长的男性木腊表。60多年前,巴亚寨还保留了一个大的父系家庭。家长名白腊车,家中四代同堂,共78人,共同住在一幢大竹楼里。他家的大竹楼长约30米,宽10余米,东面是正门,西边是旁门。一道门内是家族的总火塘,二道门过道中间有一个长条形的大火塘,上置做饭的三口锅。这里是全家煮饭、吃饭、举行家庭会议的地方。火塘和过道两侧是对称的房间,儿孙们成婚后按辈分居住在里面。家长白腊车住在特定的第一个房间,由他组织和领导大家庭的生产和生活,主持家祭仪式。白腊车去世后,要按辈分的顺序,由家中辈分最高的男人迁入居住。他家有40多亩茶园,10多亩棉田。茶叶用以换取自己需要的物品,棉花则平均分给各小家庭,由妇女们负责织布制衣。男的负责“刀耕火种”和狩猎,妇女们负责采集、纺织、做家务活计。整个大家庭共同劳动,分工协作,共同消费。除这两个大家庭外,据说那时还有一些有五六十口人的父系家庭。 木腊表和白腊车这两个家庭,是20世纪中叶云南尚存的两个最大的父系大家庭。 基诺族的母系氏族及由此所构成的村落,虽然受到封建领主制的影响,但仍属于古典的形态。宁蒗县彝族自治县永宁纳西族支系摩梭人的母系家庭,虽然保留着一些原始共产主义的残余,但基本上已属于近代意义上的母系家庭,其村落组织也有自己的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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