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储司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广储司分类:【传统文化】 官署名。清代内务府七司之首。掌管府藏及出纳总汇。初名御用监,康熙十六年(1677年)始称广储司。其下置设银库,藏金银珠玉宝石等;皮库,藏皮革呢绒象牙犀牛角等;瓷库,藏瓷器铜锡器皿等;缎库,藏缎纱绸绫绢布等;衣库,藏朝服便衣及八旗兵丁盔甲等;茶库;藏茶叶人参香纸颜料绒线等。广储司每年派内务府大臣1人值年管理。本司设总办郎中4人,郎中4人,主事1人,委署主事1人,笔帖式25人,书吏3人,分掌本司各项事务。所属六库,各有员外郎、司库、司匠、副司库、库使等官。六库物品出纳,按月缮折送司核对,每年缮造黄册题销,5年钦派大臣盘查。 官署名。内务府中管理库藏及出纳的机构。其前身是 “御用监”,为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清入关后,复设二十四衙门,归隶六部管理。顺治十年 (1653) 设立十三衙门,御用监由原内务府官员和宦官共同管理。十八年裁撤十三衙门及宦官,恢复内务府,御用监被分为银、皮、缎、衣四库,分设内库郎中、员外郎管理库务。康熙十六年 (1677) 设立广储司,统辖四库事务,二十八年增设荣、磁二库,以后遂为定制。广储司每年钦派总管内务府大臣1人专职管理,司署设总办郎中(一作总管六库郎中) 4人,郎中4人,主事1人、委署主事1人,笔帖式25人。其职掌是管理六库事务,验收会计司、庄头处、掌仪司等处庄、园头钱粮地租及打牲乌拉处所进东珠、人参、貂皮及各国、各少数民族、各地贡物,支发六库之物及工程银两,供用皇帝及宫内礼服、四季衣物、金银珠宝、绸缎、器皿等物,验收江宁、苏州、杭州等处织造运京绸缎,备办皇子、公主婚嫁仪物,支放官员养廉银两,承造宫中所需器皿贮存、安设宫中各种镫只,管理南薰殿历代帝后圣贤名臣像,收存宫内交出金玉册宝、印章及内务府印章、题奏本等。广储司下设除六库外,尚有七作二房,即银作、铜作、染作、衣作、绣作、花作、皮作及帽房、针线房,分别承做交办各项物品。还设有上档房等办事机构及管理车辆官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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