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中俄伊犁塔尔巴哈台通商章程分类:【地域文化】 条约名。清咸丰元年(1851)七月清朝代表伊犁将军奕山、参赞大臣布彦泰与俄国代表科瓦列夫斯基上校在伊犁惠远城签订。满俄两种文本,共17条,主要内容是:1.片面设领,规定俄国得在伊犁、塔尔巴哈台设置领事,此为俄国在中国设领之始;2.领事裁判权,规定来伊犁、塔尔巴哈台之俄商如有不法行为“即交俄罗斯管贸易官究办”;3.贸易免税,为俄国商品在新疆地区倾销打开大门;4.设置贸易圈 * ,规定俄商可在伊犁、塔尔巴哈台建造贸易圈地,与英法在中国沿海城市建立租界相比,无其名而有其实。这是俄国逼签的第一个中俄不平等条约。条约签订后,俄国在新疆贸易额急剧增长,仅1855年,俄国输入伊犁、塔尔巴哈台的茶叶,就为俄国提供了10万卢布的关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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