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利润分配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利润分配以价值形式分配剩余产品。社会主义企业利润分配,必须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的经济利益。正确处理责、权、利,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利改税以后,企业除上缴所得税,并根据不同情况上缴一定的“调节税”外,不再上交利润。留给企业部分,企业有权支配:用于“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其中职工奖励基金所占比例,应由主管部门核定;凡增长利润留用的部分,一般应按50%、20%、30%的比例,用于生产发展、职工集体福利和职工奖励。 利润分配见“财务管理”中的“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distribution of profit对企业实现的利润的所有权和占有权进行划分,以保证其合理的归属与运用的管理活动。中国企业的利润分配涉及各方面经济利益关系的处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法规,统筹兼顾国家、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的经济利益,正确处理企业内部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根据现行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的利润总额首先应按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税后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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