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十一)坚持“村建”与扶贫相结合 |
类别 | 中文百科知识 |
释义 | (十一)坚持“村建”与扶贫相结合从1995—1997年,按照省委的部署,全省先后从省地县机关抽出干部5.1万多名,分批派到11 095个行政村(占全省行政村总数的82.5%),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全省绝大多数贫困村开展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整顿和建设工作,贫困地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基层组织普遍得到了加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加强,成为扶贫攻坚和经济发展的坚强堡垒,绝大多数村社都有了一条好的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的路子,与群众脱贫关系密切的项目不断启动。村建工作队帮助群众外引内联,筹措资金,引进技术和人才,发展生产,帮助群众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实施“三通一建”工程,有力促进和推动了扶贫攻坚和经济发展,三年“村建”以来,全省农村有306万人口基本解决了温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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